久的青春期,那过也就过了。
最后是我拧着他的头让医生把针插在他脑门的血管上,整个输液室只有他是这种样式,就连最小的小孩都用的是手背输液。
一共要挂三瓶,因为烧得太厉害,盐水消炎药混着来。
他坐在椅子上刚开始还挣扎着想下去,可能是见我真的不高兴了,最终还是作罢没了声息。
季节不对所以输液的人很少。等他吊到最后一瓶的时候,整个屋里只剩下了我们。
我不敢离开,尽管我的胃已经扭成一团开始作痛,我也没法放着他一个人。
一只狗。
我小时候曾经是想养过狗的。但是父母要我尊重生命,问我每天上学那么晚谁来给小狗喂饭,谁来照顾他,而且小狗需要出去溜圈,你一天上学那么累,父母也要上班,不适合养。
那也确实是这样一回事,人要为自己庇护下的东西负责,当时的我听懂了,自认为自己是个懂事的大人,于是接受了自己还不适合养狗这件事。
所以别人一问起来我就说我不适合养活物,尽管我从来没养过。
后来弟弟出生了。弟弟也想要一只狗,我本来是高高在上心想有人要吃闭门羹了。
结果那时的父母说好啊,姐姐很闲的,她会帮你一起养的。
我不闲,这不是气话,我那会上高中又是学生会的干部,放学都要到深夜了。
但我没想到这一茬,我只是觉得很荒谬,从那一刻开始我的懂事成了一种笑话,也可能一开始就是笑话。但我自己笑不出来也哭不出来,因为我太能和父母感同身受了。
我可见他们深夜才能回家,隔三差五就需要出差。
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当弟弟的第二个母亲。
所以我用父母对我的那套说辞告诉我弟弟。
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
我好像记不清了,可能是太饿了的缘故。胃部已经没有知觉了。
手部传来一些热意,我看去才发现他又把头挤到我的手底下。为难他这么大的体格做这种动作了。
还带着水汽的头发在掌心留下一些水痕,把那块的皮肤浸透变得柔软。
“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你啊?”我悄悄问他,就像小时候两个人聚在一起说小话一样。而他一点回音都没给我,只是更用力地顶了顶我的手,想让我摸摸他的头。
输液在我的碎碎念和他有一阵没一阵的讨好中结束了。出门的时候我看到了月亮,已经待了那么久。
这座城市太小了,没有通宵的饭店,现在的住处也是地产方的投资错误。据说这里的酒店业已经倒灌水三年了,入不敷出。
我找到了一家还开门的小超市,提了两桶泡面回去。老板问我弟弟为什么坐轮椅上,我说他是个残疾人。
老板支吾着说节哀顺变,我点了点头。
节制悲哀,顺应变故,我并不悲伤,我的弟弟也是如此,他从那个人间地狱中逃脱后的每一天都不曾为悲伤流泪。
泪水可以是为了恐惧,也可以是为了性爱的快感,但唯独没有悲伤。
他从医院出来后就一言不发地耷拉着脑袋,甚至连呜咽声都少了许多。我乐得轻松,又揩走眼角的泪水。
在城市里无法见到的澄澈星空如此慷慨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我更痛苦了。因为我意识到我能身处此处见到我所能见到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的弟弟。
我为他来到这里。
我甚至还在推着他的轮椅。
哭泣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我眼眶确实湿了。
我一个人喃喃自语,同时我又希望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
“我好痛苦啊。”我推着轮椅缓缓地走着,那些泪水甚至不需要被揩走就只剩下了干涸的痕迹。
再一低头发现他早已哭得泪流满面。
我突然想起了他当年说的话,“姐姐,那我给你当小狗吧。”
虽非本意,可他确实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