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背着他走过黑红黏腻的街道,尽量不要让他无力的双脚掉到地面上。
前两天又下了一次又酸又涩的红雨,路旁老旧商店上那块斜耷拉的招牌被侵蚀的摇摇欲坠。我小心翼翼从其下经过,感受鞋底黏连成丝的泥状物——那触感真是太不好了,仿佛行走在腐烂的血rou上。更糟糕的是放眼望去整条街都是这种泥泞的路况,在弥漫的黄色雾气笼罩下宛如流动的血河。
没办法,我家就在这条街靠西的地方,每天都得穿过长街去小镇中央广场那边寻找食物和水。事实上这半年来周围物资都被我搜刮的差不多了,也许过一阵子我得去更远的地方找寻吃食。
也不知道我捡回来的这个小孩靠吃什么撑了这么久,看起来就是一副要被打牙祭的病弱模样。
他轻如麻秆,我背着昏迷的男孩毫不费力地走了几百米,直到一道偏灰粉色的粘稠ye体从前方路边的冷饮推车下蜿蜒流淌过黑路,像蚯蚓一样拖出一条长长的痕迹。
那看起来像是某种血ye混合着脑浆,我把背上的孩子往上颠了颠,对着地上那滩瞅了一眼又一眼,终于没忍住对着坐在推车后的人形大喊:“布朗nainai,你的冰淇凌又化掉了!”
布朗nainai忙着将她五官一个个拽回不断融化的脸上安好,闻言发出含混不清的咕噜声。
我体贴地走远了。妈妈以前和我说过,女性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爱美的,我想布朗太太肯定也不愿在化妆的时候见我,虽然我打心底里觉得她素不素颜都一样。
这话肯定不能说出口,他们会嘲笑我年纪轻轻就脱离了时尚chao流。毕竟正常人样已经是八百年前的老旧款了,现在流行奇装异脸。
天可怜见,我才14岁啊!
但我理解大家,毕竟这里黄雾弥漫且暗无天日,反正看不清,多少长长就行。
一路上我又陆陆续续遇上一些人。婉拒了刚和妻子互砍完的霍德斯先生的帮忙背人,推脱了血红牙齿的克黛尔太太的晚餐邀请,无视一群拖着脊椎骨的人头小鬼嘻嘻哈哈追逐打闹,我背着男孩稳稳穿街而过抵达住所。
不可否认我的邻居们都是热心肠的好人,但他们实在太没有公德心了。就是因为他们乱砍乱扔,街道上才会变成那种肮脏的模样。
我以最快速度开关房门。虽然那黄雾并不会影响我的健康,但我实在不喜欢家里也雾气蒙蒙。
漆黑的房屋里一片寂静,我轻轻把人放在厚实柔软的地毯上,他枯燥的金发散乱铺开。
弯腰放人时我无意中瞥了一眼。窗外的红月一如既往高悬于永恒的黑幕上,将微弱的红光慷慨附着在每一颗悬浮水滴上,使得橙红昏蒙的光透过玻璃映照在透明钟表盘上,里面黑色指针正不紧不慢地走着,发出轻缓的“咔嗒咔嗒”。
而与圆表盘一同映在客厅墙壁上的还有一道拉长扭曲的黑影。
我走过去把窗帘拉上。布料彻底闭合的前一秒,我看到一张笑脸。
他正直直看着屋内,宛如橡皮泥般长而柔软的rou脖缠在管道上,顶着那颗光溜溜的脑袋对我微笑。
那是隔壁的屋主,是个不折不扣的偷窥狂。
我要再说一次,我的邻居们都是好人,只不过有些无伤大雅的小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