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的阳光,照满全室。刚洗过的黑色长发像丝缎一样闪闪发光。
......我不记得多少次,当我们这样坐着,我和他亮晶晶的黑色眼睛相遇,我战栗着,彼此的差异使我无以言表地痴迷,战栗中我陷在陌生和新鲜当中,我陷在这一种感觉的僵局中。
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是有的,在那个荒唐的时代,那个东方罩着朦朦胧胧的迷人面纱的时代,这样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有多少不可能的呢?
是的......这样的事情是常有的。
冥冥之中,阮感知到,这个年长他一岁的,比他高出一个头去的有着银色卷发的漂亮白人少年,他正想从自己身上讨要某种东西。可怜的私生子知道这是什么,但是很奇怪,他当时在与白人少爷的对视中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并没有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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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虽然是越南人,但在我印象里,在法国的那几年我没有听过他说越南语,但是我记得他的声音,声音是很温柔动听的,一是因为他本来就很少说话,二是只要我在场他便说法语,结果就是这个湄公河平原上生长起来的少年,竟然极少讲自己的母语。
嗓音也是有颜色的。黄色的嗓音像唱歌,黑色的嗓音像漱口,我们的嗓音只是说话。
越南语和法语的发音习惯差别很大,他像个刻苦用功的小学生一样努力抛弃母国的那一套发音系统,观察着白人少爷如何张嘴发音,自己摸索怎样使舌头振动起来。刚开始试探着说一些“法国话”时,连仆人都不避让地嘲笑他,他们说,这个支那人讲话就像鸭子叫。那么这个倔强的西贡少年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他是想能尽快和那位关爱他的白人少爷交流吗?
嘴唇努力地绞扭,露出舌尖,每个音都吐得一本正经,实心实意。
莱昂少爷从堆灰的阁楼找出他的小学课本,他不觉得可笑,他当真地去教阮说法语。他重复一句对方的错误语句,摇一下头,然后再给他示范正确的,点一下头。阮像一切小学生一样,喜欢用手指着课文来读,他就用铅笔很轻的敲掉对方莹润的手指。
阮每句话都要讲两遍,他的法语是两岁孩童式的,有个好玩的尾音,娇憨无邪。
这位少年的法语语调越是古怪,莱昂倒是越好奇他曾经使用的语言的样子。白人少爷便央求对方给自己起一个西贡地方的名字。
阮微笑着想了一会儿,然后说『Liên』,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嘴角要向后微翘,看起来像是在含蓄地笑。
阮用铅笔替他在纸上写下来这个名字。莲。他用的是汉字,而不是殖民者为他们创造出来的那一套拼音字母的“越南语”。
他用他那匮乏的法语来跟白人少爷解释,这是一种白色的花。是白色的?Oui。C,est blanc。很美丽的花。
阮学习时很是用功刻苦,但是因为他愚笨,进步往往很缓慢。读不出课文的时候他急得哭出来,必须要学会说法语,必须,他不能在莱昂面前当哑巴。他那么热切地,急于抛弃他旧有的语言。
父亲的旧同僚送来一条冰冻的大马哈鱼,少爷从学校回来,正好看见阮在厨房用刀很熟练的处理这条大得出奇的鱼。阮没有因为被派来做这腥脏的活计而不满,他本来就是下人,如果少爷不在家,白人女佣是可以来使唤他的。他看见少爷回来,在围裙上擦干净手,跑过去替少爷脱下靴子,欢欣地告诉对方他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鱼,像一头小猪仔那样大。莱昂却惊喜地拉住他叫道:
你会说比喻了?说得很好,再对我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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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个安南人躺在一张床上睡觉,就像身边睡着一只鸟儿一样,他说话的声音就像是鸟儿唱歌,没有一个人的声音像阮的声音那样婉转动听,他轻声细语说话的样子令白人少爷想起自己温柔的母亲。冬天,在厚鹅绒被子下,他往阮怀里塞两三个热水袋,他们挤在一张床上,阮的身体被圈在他的手臂下——他心想安南人的骨头也像鸟儿那样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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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残酷的很无理的现实: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大部分西方社会里白种人和黄种人或者黑人结婚是犯法的,只能算是私通。想一想也应该明白,教堂是不会为这样不合体统的荒唐的结合举办婚礼的。他们这些文明人,怎么能和住树屋的老鼠结合呢,那能叫做是人吗。
这名混血少年在巴黎生活三年,尽管他穿鞋袜,用刀叉,说法语,坐行举止和法国人一样,但是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和法国有关,就算他体内流着一半法国人的血,有一个关系亲密的法国兄弟。这不仅仅因为白人社会的排斥,这个混血少年本来也没有想去靠近他们的意图。他生在西贡,长在西贡,他用他母亲的姓氏,从来不曾开口讲过他父亲的姓氏,连他那个兄弟,他也只肯叫他少爷,不会叫他的名字。他自己给自己划了一道界限。就好比那个镯子,他戴着它的时候,绝不亲近他的白人情人,当他摘下它的时候,他会心甘情愿着把自己的身体送去给对方寻乐。
他能为了毫无颜面地和白人少爷相处,而摘掉象征着受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