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王包括听力在内的五感都远超常人,自然也听在耳朵里。他叹了口气,一直以为喝牛奶练格斗打坏蛋就是他人生目的豹子,发现世界似乎并不那么单纯。
雷王身心俱疲地倒在家里的床上,搂床上的抱抱熊蹭了又蹭,然后开自己喜欢的美食电视节目听声音昏昏沉沉睡了大半天。
醒来后,他按照惯例量了量自己的身高有没有增长,然后煮了一大锅牛奶布丁放在冰箱里,咬笔头思考了一会如果公休可以去哪里旅游,发现好像很多事有些索然?味。
“还是去练拳吧。”雷王扔下铅笔,“下次一定要把那只银狼暴揍一顿!”他这么和自己说,突然间干劲满满。
猎豹脱下衣服,用力舒展自己爆发力?敌的肌肉发出咯吱咯吱的脆响,走进了拳室,不知不觉六个小时就过去了。
猎豹并不是以耐久力见长的猛兽,然而这次雷王连铅袋都打穿了才停下。
“如果罗格并没有窃取秘密,那他的确是?辜的,我好像应该去道个歉。但是那只狼实在是太讨厌了,而且他也确确实实杀了我们很多人。”雷王一边洗澡,看水流刷自己肌肉发达的身躯,一边想道,“不过他看到了我们的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呢?指挥官也没说。而且他下次让我去杀罗格,我该怎么办?那银狼不是会找我拼命?谁怕他,打就打。”
雷王擦干净自己的身体,双手捧奶冻,打开电视刚要享受,突然手机传来了一阵邮件的铃声。
他全身猛然一惊,“难道说。。。”
雷王立刻抛下手中的奶冻,一个鹞子翻身抓住了床尾的手机,上面是一个陌生的地址发来的邮件,内容很短:“银刃不妙了,我在公寓天台,能我吗? 罗格”
雷王握手机的手都有些颤抖了,他立刻回道,“不要轻举妄动,我马上就去你那! 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