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望见我脚尖,才发现我正阻在她面前,不高兴道:“好狗不挡道。”
她依旧不客气:“关你屁事。”
我说:“我今天运气就不错,捡到一个女式钱包,钱包上还有一个卡通女生,好像是《棒球英豪》里的浅仓南。”
我也跟着移了两步,继续装样,说:“这你就错了,我不是神经病,我是有点精神病,最近老是睡不好,不知是缺啥营养?”
我吐完转身的时候,看到地上躺着一只女式钱包。我左看右瞧,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就快速的捡起钱包,退到墙根更深处,迫不及待的打开。里面有人民币十二元五毛,发着香味的叶子两片,商业银行卡一张,上网卡一张,饭卡一张,学生证一张。除了人民币和香叶,其它对我来说犹如垃圾,既不能吃,也不能喝,擦屁股都嫌硬。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她印象蛮不错,觉着逗她挺好玩的,于是又说:“我当然知道,平时我走路就喜欢像你这样子,仔细的瞧着地面,看看有人丢钱没有,只是不是经常有捡到钱的好事,我记得最多的一次捡到二十元,还有一次……”
说的有理,说的巧妙,一时之间我落到了下风,老实的拿出钱包,递给她,说:“还给你,不用谢。”
我把钱包藏到身后,用皮带紧紧卡住,和后腰部的肉贴得很紧,应该能叫作贴身收藏。随后,我鬼鬼祟祟、鼠头鼠目,一步步慢慢靠近那女生,同时嘴角挂着憨里带奸的笑容,俗称贼脸。
钱包堵着我的毛孔,我的毛孔要出汗,钱包上的自然是汗水,可我不能照实说,谎道:“我在路边的一个小水滩里捡到的,不知道是不是谁家小孩撒的尿。”
具体的时间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一个星期天,那天我在早上十一点左右出发,坐了大约三个小时的客车到县城,车上很挤,空气很闷,还带有一股浓浓的酸味,搅得我胃海翻腾,一下车就往墙根跑,连同宵夜都吐了出来。
我还是不生气,再问:“是不是在找钱包?”
她气愤了,转身怒视着我,说:“缺你个头,要找MM去远点,小流氓,少来招惹你姐姐我。”
故事从阿贯嘴里冒出来,总是那么的真实,听得我毛骨悚然,不得不一个劲的告诉自己都是假的,夏浏不是那种变态,不然晚上我一定会做噩梦。可要命的是——我竟在无意间见到夏浏皮夹里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漂亮的女生,且更巧的是我还跟那位女生有过一面之缘。
她又不耐烦了,打断我的话,说:“滚!”
她不耐烦了,往边上闪了两步,准备从我左边绕过去,边绕还边说:“神经病。”
我左思右想,瞧着学生证上的女生挺漂亮,钱包里值钱东西又挺少,把心往善处一横,我也做一回拾金不昧的好人。根据通常的方法,要么把钱包交到附近治安亭的警察叔叔手里面,要么按学生证上的地址去学校找失主,再要么陪着钱包留下来守墙等人。第一个方法不稳当,我怕警察不把这小事放心上,影响我做好事,且就算他费点劲把钱包还给了失主,也全是他的功劳。第二个方法太费力,先不说我不知道那学校的具体位置,光看来回需要耗费车费和体力,就知道吃亏的还是我。第三个方法还行,以逸待劳,守株待兔的人不一定都是蠢人。如此想着,我就欲找块砖头之类的东西垫着坐下慢慢等,正在找之际,看见不远处有一个披发齐肩配着一身休闲装的女生,她眼睛低放在路面上东瞧瞧西看看,寻寻觅觅朝着我走来,顿时让我想起一名句——艳福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
她本来已经走出两步远了,听我说出钱包的样子,赶忙掉头走回来,多话没有,伸手就找我要:“钱包是我的,还来。”
她一点没觉得恶心,把钱包收好,瞧完我一眼,转身就走,样子特别潇洒,引得我泛起说不出的兴趣。我想叫住她多说两句话,才觉悟到之前只顾着看相片,忘记瞧姓名了,望着她的背影顿时一阵语塞。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杰出少年,应具有一样最基本的素质——对美女的观察应该像福尔摩斯查案一样,而我忙活半天却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无疑是我人生的一大污点,岂能容忍。
我追在她后面,诶、诶、诶……叫着,想让她闻声停下,谁知她越叫越
她憋着嘴,斜视了我一眼半,嘟嘟道:“有病。”
我毫不生气,问:“你是不是在找东西?”
邪教的仪式。最后,夏浏从皮夹里抽出一张照片,傻愣愣的盯着,一会儿小声抽泣,一会儿小声偷笑,简直是变态中的变态。
她将钱包在衣服上擦了两下,不满的说:“怎么都是水!”
我说:“凭什么证明是你的?”
我故作惊讶之色,夸张的说:“你家肯定是医学世家,一眼就看出我有病了,真是慧眼,慧眼。”
她这才脸色变了变,有些吃惊,问我:“你怎么知道?”
我当即文思如泉涌,对出下句:“挡道不是狗。”
她说:“你凭什么证明不是我的?!”
荒唐的苗(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