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初点头,“儿子已吩咐下去了。”
他看着留安王,“父王,如今除了查王上的踪迹外,还有夜相府一众人等,夜归雪带着十万兵马带着夜相府一家离开了,方向已确定,是前往大梁,不能让他们走了。”
留安王点头,“自然不能让他们走了,大梁如今内乱已平,若让他们接应到苏容,那才是对我们实为祸患。”
楚初道:“我早就跟父亲说,让父亲联合南宫引,动兵硬拼,偏偏迟迟不动手。如今可好,不止王上不见了,离开了王宫王都,连夜相一家,也跑了。”
留安王怒道:“是南宫引自诩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如今看他急不急。”
“他应该是比父王更急的。”楚初道:“他已派了何忠带着京麓兵马追去了,还有派人去请韩饮了,想必也是请他带兵去追杀夜归雪。不过他自己的五万兵马倒是没动。”
“可见他是在防我。”留安王顿时决定了,自己私自豢养的五万兵马不能动。
王都中发生的大事儿,太子燕回声安排在大梁的暗桩第一时间便给周顾传了信。
周顾收到信时,正带着南楚王,走出了千里外的一处小镇上,这处小镇的阿婆羊杂面十分有名,周顾与张运一拍即合,带着南楚王去吃羊杂面。
南楚王其实很想说,本王不爱羊膻味,但看着身旁的两个年轻人兴致勃勃,他到底没开口。
阿婆羊杂面的馆子并不大,打理的整洁干净,坐下后,周顾对着小伙计说:“三大碗羊杂面,三壶酒,一碟卤牛rou,一碟花生米,一碟炒野菜。”
“好嘞。”小伙计立即去了。
南楚王看着周顾,“三壶酒?”
周顾眨眨眼睛,“这越往北,越是严寒,喝一壶酒驱寒,否则我怕您身子骨受不住。”
南楚王道:“我身体好的很。”
他如今已不再自称孤了,以免被人听到,暴露身份,可就有的打杀了。
“那更应该喝了。”周顾很有理由,“少喝二两,强身健体。”
主要是,他听闻这个地方,有一种酒,十分出名,叫十里香,他想尝尝。
南楚王不再说话。
不多时,小伙计端来三壶酒并小菜,南楚王拿起筷子。他活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粗糙的饭菜,如今跟周顾从王都出来,算是尝了个遍,连干粮都啃过,倒不是硬梆梆的生啃,周顾好歹照顾他的胃,用火烤了,三个人蹲在山洞里啃。有生之年,他也的头一遭经历,因为他总走山路。
如今走出千里,开始走小城小镇,这等糙饭,竟在啃烤干粮的对比下,也成了上等美味。
周顾小声说:“我以前,也是食不厌Jing脍不厌细,但自从认识小七,便跟着她学的不那么挑剔了,五谷杂粮,在饿的时候能饱腹,就得知足。您说对不对?”
南楚王哼了一声,“我能说不对吗?”
对于这个女婿,他口口声声喊岳父,却没有在岳父面前的半点儿收敛,对待他跟对待兄弟似的。
“不能吧?”周顾扭头问张运,“张运兄,你说我说的对不对?你以前,是不是也讲究的很?人嘛,要入乡随俗对不对?”
张运点头,“是该入乡随俗,但我以前,大体是没周兄你讲究的。”
他一个没娘的孩子,有爹跟没爹一样的孩子,小时候只求不饿肚子,便知足了。哪能跟护国公府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周小公子比?
周顾嘿嘿一笑,“投胎是一门技术,这是没法比的。”
三人扯着闲话,小伙计端来了三大碗面,逐一放在每个人面前。
周顾像小伙计讨教了一番这个怎么吃?放不方辣?放不放醋?哪种吃法最正宗,讨教完后,示意另外二人,“得,就这么吃赶紧的吧!”
说着,他自己先吃起来。
一口面下肚,他“唔”了一声,“呀,好吃。”
张运闻到香味,肚子里早已唱起了五脏普,也连忙拿起筷子,吃了一大口,点头附和,“是好吃。”
南楚王心里很抗拒,但是鼻子和肚子不抗拒,他慢慢地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后,然后顿了顿,便也埋头吃了起来。
他想,他以前怎么会觉得羊膻味呢?这明明很香啊,大约是御厨不行,等再回到王宫后,他就把御厨先给换掉,专门找一个会做羊杂面的御厨。
南宫峥(二更)
太子暗卫送来消息时,周顾与南楚王、张运三人正吃饱喝足,顶着夜风,回到客栈。
这处客栈就是太子燕回声埋在大梁的暗桩。
见到周顾,客栈的掌柜的立即将他拉过去角落里,“四公子,南楚王都有消息传来。”
周顾闻言立即对南楚王招手,“岳父,快过来听。”
掌柜的:“……”
四公子的岳父……那是……
南楚王与张运一起走到角落里,掌柜的连忙恭敬地对南楚王拱了拱手,没露出称呼,只说传来的消息,“南楚王都出了大事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