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说来也好笑,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酒吧。他那时候刚开始创业没几年,有一天夜里在酒吧包厢里应酬客人,好不容易结束,去了一趟洗手间的功夫,回来就在沙发上捡了一个酒醉的漂亮宝贝。
男孩子脸埋在抱枕里,身上长袖的帽衫微微卷起来,露出腰上一小节瓷白的细皮嫩rou,一身衣服都是漂亮牌子,看着并不像是会所里的少爷。
景云臻倒是想走,可是公文包被男孩垫在脑袋底下,睡得口水都要滴上去。
他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扯了男孩的领子就去拿自己的公文包。没想到男孩翻了个身,悠悠转醒,半眯着一双狐狸一样的媚眼瞧他,唇角竟然慢慢勾起一个撒娇一样的笑来。他的眼睛长得特别,既大且圆,眼尾一道蜿蜒上挑的弧线,是那种没有表情也勾人的眼睛。更何况现在眼瞳水润,眼尾嫣红,整个人春意盎然,让人怦然心动。
景云臻皱起眉来:“醒了?醒了让一让,我要拿我的包。”
男孩恍若未闻,没骨头似的瘫在他包上,四肢都绵软可欺,只晓得痴痴地看着他笑,露出一点洁白的贝齿和脸颊右侧的酒窝。
包厢里五彩的壁灯从这头滑到那头,粉色的灯光倏忽而过,照得他既天真又勾人的一张脸,像是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祸害人间的狐狸Jing。
狐狸Jing伸手抱住了景云臻的腿,尖巧的下巴隔在他两腿之间的位置,微微扬起头看他,水润的红唇一张一合地不知在说些什么,露着半截鲜红的小舌头。
景云臻走不开,又不能放任他不管——男孩呼吸间喷出的热气正绵延不绝地喷洒在他两腿间那个重要部位上。
那里已经开始慢慢起立。
景云臻伸手拖着男孩的大臂让他从沙发上跪起来,想面对面的让人看清楚他认错了人。
男孩子从善如流地抱住了他的脖颈,趴在他的肩膀上,一边吻他的侧颈一边眉目含泪地小声说:“求你了,求你了,抱抱我吧,抱抱我,你别不要我......”
他缠得紧,真像是没了景云臻就不能活一样。
景云臻无法跟漂亮的醉鬼讲道理,只好先顺着他,半搂半抱的把人弄到楼上客房去。
最后两人不知道怎么就滚到一处去了。
跟刚开始那莫名其妙的热情不同,男孩在床上的反应极为青涩,青涩却疯狂,仿佛献祭一般的迎合讨好。
景云臻被他勾的头皮发麻,什么绅士斯文都忘到了太平洋,只知道一个劲儿往他身后那一个艳红的小孔狠凿,掰着他的脸让他叫,让他流水,让他说一些没脸没皮的话。
那之后两个人有些来往,后来开始恋爱。丛暮那时其实是非常专一而纯情的人。两人开始的不清不楚,但他仍想像别人谈恋爱似的,先牵手,拥抱,接吻,再上床。
景云臻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把人抱到两腿中间坐着,拿手指从他小腿一直抚到腰际,间或弯下腰去亲亲他耳垂,不过三两分钟,丛暮已经败下阵来,主动抬头去献吻。
景云臻后来想,丛暮不是无法抗拒这种诱惑,他只是不会抗拒自己。
偶有几次丛暮跟他出去应酬,在场有喜欢漂亮男孩的老板,当着他的面给丛暮开条件,手摸上男孩的大腿把人搂在怀里亲他脖颈。丛暮吓得像受惊的兔子,但是他懂事,知道不能给景云臻惹麻烦,只知道睁着一双哀哀的圆眼求他,那双眼睛里蓄满了泪,一滴一滴都是苦。
他也见过丛暮在学校里拒绝别人的示爱。男孩子那时在市一中读高三,成绩还不错的美术生,因为长得招人,性格也好,身边总不缺追求的男男女女。有一次景云臻去校门口接他,看见一个很强壮的男生把他堵在车棚里。丛暮仰着头把挂在脖颈里的戒指拿出来在追求者跟前晃,很认真地说:“这是我男朋友送我的,我不是骗你,我真的有男朋友了,我跟我男朋友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可是景云臻哪里送过什么戒指给丛暮。戒指这个玩意儿太暧昧了,他拎得很清楚,丛暮就是他为了达到目的顺手使的一件工具,虽然这件工具很合心意,对他又有一些无处盛放的爱意,可是谁会想不开对工具产生感情呢?
几个人回到包厢,严平有点担忧地看着景云臻:“坐下喝酒?”
景云臻问严平为什么认识丛暮。
“算不上认识,”严平说,“他三个月之前才来的酒吧,次数也不多。但是在圈里挺有名的,因为人长得实在漂亮,跟人处也干净利落,好像不跟人约第二次,而且据说是上下都能做的,所以好多人冲着他来的。”
宋麟急忙说:“Lawrence不是滥交的人,只是因为感情上受过伤,所以才瞧着像个花花公子一样,不跟人谈感情。其实他人很好,从来没有人跟他处了以后说他半个不字。”
旁边喝酒的朋友不知听了哪儿一句,笑着凑过来说:“那肯定是床上功夫好嘛。”
那人得了景云臻Yin恻恻一个眼刀,急忙又缩回去了。
宋麟顶着青紫半张脸,还要攥着拳头为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