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离开小屋,沿着大路慢慢走回督公府时,我才想起厉钦之前分了两个自己的暗卫给我,因为功夫高我太多,我完全无法察觉到他们的存在,所以时常忘记。
林宛根本不是将给我听,是借着暗卫,讲给厉钦听。
唉……
她真的很聪明,到显得我太过愚笨了。
下雪了。
一片雪花摇摇晃晃地落在我的鼻尖,瞬间化成了水,被我用衣袖抹去。
怎么就没想到呢?近十年的爱慕,会在几个月内迅速消散,不止是因为厉钦的存在,也是因为离开了顺王身上那股时时环绕着的诡秘香气……我从前,真的很爱那股味道,到了痴迷的地步。
即使忍受着忍受筋骨尽断的疼痛,只要闻到他的味道,就觉得心满意足。
我加快了脚步,开始小跑。
也不知道是想躲雪,还是想回到厉钦身边。
心中没有愤恨是假的,但更多的是释然与轻松。
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爱他了。
马上就要收尾了
第45章 乃瞻衡宇,载欣载奔
时间的流失最是悄无声息,上一年的除夕,我还心惊胆战、衣衫不整地在厉钦脚下跪地求饶,转眼已是一年。从昔日最低贱的下人,变成了督公府心照不宣的半个主子,光明正大地坐在人人畏惧的东厂厂公的书房里,提着他批复天下朝事所用的玉笔,在昂贵的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他的姓名。
厉钦走过来,单手把我抱离红木椅,自己大刀阔斧地坐下,然后将我放在他岔开的大腿间,看了一下纸上,夸道:“写得不错。”
我便回他一个自豪的笑。
书法讲究的也不过是一个手稳心细罢了,我握了十几年的剑,握笔自然也不算太难,只要把握好技巧与力度,写出来的字便不会太难看。
但也算不上好看就是了。
结实的手臂从后头绕上前来,以一种像是环抱我的姿势,悬空摸了摸纸上未干的墨迹。
“我都不想教小景写其他字了,这样你就永远只会写我的名字。”他说得很是认真。
但我知道这并非他的心里话。
这段时间,他一有空便喜欢手把手地教我练字,先是笔画,而后又陆陆续续学了许多简单的常用字,即便他现在反悔,也改变不了我已经会写许多字的事实了。
却也配合着往后仰,后脑勺靠到在他肩上:“只有这两个字我写得最好看。”
卸下心防之后,我做这些亲密的小动作变得越来越信手拈来,乐得与他亲近,也乐得讨他开心。
“原本我不喜欢自己的名字。”他果然受用,用下巴蹭了蹭我的额前的碎发,“但若你喜欢,我就喜欢。”
我听懂了他话中的意思——厉,是前任厂公的姓,钦,则是原生家庭给他取的名,两者都是他前尘的劫难,是他所有痛苦的来源,却又摆脱不了。与其说是不喜欢,倒不如说是滔天的恨,与嫌弃。
“不如小景帮本督取个表字吧。”厉钦突然将玉笔塞进我手中。
我一惊,转头去看他,发现他脸上半点没有调笑的表情,反而尽是认真与期待。
寻常男子二十冠字,他与我一样早早入宫,又沦落为最底层的下人,故而有名而一直表字。
“字是血缘尊辈所取……”
“总归本督连手刃血亲这等遭天谴的事情都做过了,又何须在意那些世俗规矩。”厉钦将我转回去,握着我的手放在新铺上的空白宣纸上,“小景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亲近之人,我只想要你帮我取。”
我仍然有些犹豫,又被强行牵引着去蘸墨。
“可是……”不是不愿意,只是我深知自己没有正经读过圣贤书,腹中无半点墨水,取的字上不了台面,也配不上他。
厉钦摇摇头,安抚我:“你取的我都喜欢。”
我沉思片刻。
鼻尖环绕的是稳重而熟悉的沉香味,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初冬养身体时读过的一篇文章,那会儿我认的字还不够多,厉钦便将我抱在胸前,一字一句地讲给我听。
乃瞻衡宇,载欣载奔(*注)。
反应过来的时候,“瞻宇”二字已经跃然纸上。
我想要他告别前尘的一切苦难,余生都欢喜欣然,也想要在纷纷扰扰的名利场中顺遂平安,守护这片繁荣昌盛的国土。
“瞻宇。”厉钦轻而慢地念出声,尾音拖长,像是将这两个字嚼进口中,用舌头反复翻搅品尝,用大齿旖旎地细磨,回味片刻之后,才郑重地给出肯定:“好。”
随后接过我手中的笔,在下头又复写了一遍,与他签自己的名一样,龙飞凤舞,潇洒有力。
我突然也起了兴致,侧头看他。
对上一双温和的眼:“本督也给小景取一个,好不好?”
“好。”点头
提笔、蘸墨、落笔。
与方才瞻宇二字并肩,两个清晰漂亮的字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