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悲悯的叹了口气,已经能预感到,不要多久,自家好友就要被拆骨入腹,恐怕连一粒渣滓都不会剩。错过眼下这最好的阶段与时机,以后再想拿捏沈程,谈何容易。
然而事实上,知乐跟沈程之间,自从那天说明,确定关系后,两人之间的相处似乎有所改变,又似乎仍是老样子。
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知乐送沈程出门,而后一个在公司,一个在家中,各司其职各做其事,晚上沈程下班回家,晚餐过后,书房里待几个小时,十一点左右先后回卧室,关灯,睡觉。周末或平日有空闲,沈程便带知乐出去逛逛玩玩,吃点外头的东西,看看其他风景与人情。
这是这几个月来,已逐渐形成和固化的模式,如今与之相比,大体未变,却似乎又多了点微妙的东西。
“哥哥,再见。早点回来。”
早晨的清新气息里,知乐站在门厅处,朝沈程再见。以往通常沈程会点点头,之后在知乐的目送里,头也不回的走出沈园。
“送我到门口。”
某天起,沈程忽然提出要求。
于是知乐便陪他走过花园,沈程西装革履,知乐仍一身简单的家居棉T恤,头发睡的后脑勺翘起一撮,还没好好打理。地上影子一高一低,穿过绿意盎然的草地与漂亮的喷泉,一路送到大门口。
“我会早点回来。”
沈程揉揉知乐的头,手掌摸摸那撮翘毛,嘴角随之翘起,似乎满意了,转身,上车,方去上班。
知乐挥挥手,车子驶出视线范围内,便转身,沿着与沈程刚刚走过的路径返回,阳光有点刺眼,心情却很好。
中午。
餐桌上,知乐打开视频,画面中沈程也在吃饭。沈程最近调整了就餐时间,中午特意留出一个小时,放下手头的工作,专心吃饭。不像从前那样,随便找个地方应付一顿。
知乐坐在家中餐桌前,沈程则坐在办公室小会议桌上,连上视频,面前摆放着一模一样的菜品——中午家里提前做好,再派人送到公司。这样一来,就好像两个人在一起就餐一样。
“今天的汤,真好喝。”
知乐满足的感叹。
俗话说,人多吃饭香,从前知乐一个人吃饭似乎也不赖,但自从两人这样连线后,他的胃口与饭量与日俱增,明显吃的更多。
沈程慢条斯理喝了碗汤,“上午读了什么书?”
知乐便说了书名。
两人一边吃,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沈程工作时言简意赅,一针见血,从不多费口舌,与人应酬交往时,也沉静稳健,鲜少侃侃而谈,久而久之,给人一种冷峻寡言的印象。然而事实上,他并非内向木讷之人。当遇到愿意交谈的人与事,寡言便不复存在,反而十分健谈,且很懂得说话艺术,徐徐言之,不紧不慢,无论哪种话题,都能接下去,言谈间使人如沐春风。
知乐与沈程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他们之间从未冷过场。
“这种瓜皮薄,但水分和甜度都一般,不如另一种。”
朱辉偶尔进来送紧急文件,起先听到这种话语,当真大吃一惊,后来便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我们家总裁越来越接地气了呢。
从早上改成送到大门口后,知乐自发的晚上也到大门口等沈程。
高大的梧桐树下,知乐站着或蹲着,有时则干脆坐在路边干净的草地上,翘首张望,沈程回来,让司机停下,他先下车,司机再将车开进园内车库,他则牵起知乐,一同步行回去。
吃过晚饭,沈程会陪知乐看会儿电视,或者与他出门,牵着手,绕湖巡园一样的散散步。
知乐发现一件事,沈程很喜欢牵手。
“嗯,恋人们总是手牵手。”沈程说。
“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没有总是,牵手呢。”
“所以他们总是吵架。”沈程面无表情道:“他们不是合格的恋人,别跟他们学。”
“哦。”知乐被说服了。
知乐也挺喜欢跟沈程牵着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长,掌心温暖干燥,被他握着时,有种安心和温暖的感觉。沈程有时只是浅浅握着,有时则与与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门,晚上归来,饭后散步,甚至从书房出来,只要两人走在一起,沈程便总会拉住知乐。
出门在外,更不必说。
从前两人出去,虽也亲近,却远不如现在这般一目了然的亲密。
无论人多还是人少,但凡带上知乐的场合,沈程总会握着知乐的手,于众目睽睽之下,泰然走过。
“他们,在看我们。”知乐说。
“让他们看,”沈程说:“记得我说过什么——不用管其他人,你只看我就行。”
沈程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与知乐十指相扣,微微侧首看知乐,眼中含着令人着迷和安心的笑意,知乐发现这个方法真的很管用,只要看着沈程,就不会再注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