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睡醒起来,只有叶逢春一个人神采奕奕,叶梓和梁钟是rou眼可见的萎靡,而温庆华则是一直在强颜欢笑。
除了她以外,他们个个都像是被昨夜这场大雨给摧残得蔫了吧唧的。
叶逢春对着窗外的太阳伸了个懒腰,风停雨静之后,窗户总会看起来格外明亮清透,树叶绿的绿、青的青,鸟鸣清脆悦耳,一声声像呼朋引伴的哨子。
早饭过后,叶梓和梁钟去上学了,叶逢春正好也收到红姐的消息说场地有很多积水,今天早晨不晨练了。她本来也要回家收拾一下再去工地,却被温庆华叫住了。
逢春姐,我有些东西想给你。
叶逢春不明所以地看着温庆华走进了那间窄小的杂物间,她抱着胳膊,眉头稍微挑高了一点,但没说什么。
温庆华从里面吃力地搬出两个大箱子,是上了年岁的陈旧木箱,红褐色的漆掉了一块又一块,连上面的锁都是生了铁锈,让温庆华开锁的时候也费了些劲。
这箱子叶逢春并不陌生,这是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她爹自己手打的,一毛不拔的老抠门货,甚至舍不得给她买两个新的。
当年你们走得急,房东来收房子,要把你这些东西扔出去,我就给要过来了,想先替你保管着,等哪天你们回来了,再还给你。温庆华把两个箱子都打开了,箱子的东西都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
这里面能有什么,无非是些陈年杂物罢了。既没有什么值钱物件,也没有什么现在能用得上的东西。
要不是念着温庆华替她保管了这么多年,叶逢春都想说直接扔了算了。
她弯下腰翻了翻箱子里的东西,有她和邹志军的几件衣服,有个旧熨斗和小录音机,有一堆磁带和碟片,还有一大本通讯录
这些东西离她很远又很近。隔了二十多年,是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事物总在更新换代,她习惯用的那些东西都早就被淘汰了。但她的二十多年像是被人偷走了一样,上个世纪的尾巴她还在东躲西藏、四处躲债,一转眼就被丢进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这里一切都很快,车速很快,网速很快,连唱歌的节奏都比从前快。
她还翻出来一件大红的对襟棉袄,是她娘亲手缝的,因为她结婚的时候是冬天,她娘非要给她缝好几件棉袄,她说两件就够了,正好换着穿,她娘硬是缝出来了四件,算上陪送的那四床棉被,缝了整整一个冬天,差点把她娘一只眼熬瞎了。
她娘眼睛不好,也不只是因为总做针线活,而是因为她太爱哭了,眼泪就像六七月的雨一样,说来就来。
给叶逢春缝棉袄的时候,她总是一边缝一边就莫名其妙地开始掉眼泪,叶逢春问她为什么哭,她说闺女大了要嫁人了,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叶逢春说那她不结婚了,她自己能养活自己。
她娘又不同意了,让她不要说浑话,不嫁人的只有庙里的姑子,平常人家里的闺女要是不结婚就成了怪物,是要遭人说闲话的。
叶逢春想不明白,结婚听起来不像什么好事,毕竟一提到她要结婚,她娘就难过得哭成个泪人,照她娘说,那感觉就像是人用刀从她心口硬生生剜下块rou来;可她一说不结婚,她娘又第一个跳出来反对,恨不得赶紧把她塞进轿子送到别人家里去,这时候旁人的闲言碎语又成了悬在她娘头顶一把随时都要掉下来的剑了。
叶逢春嫌她娘没出息,她娘反过来怪她自私鬼,她们像以前无数次意见相左的时候一样吵架又冷战,谁也不肯先低头认错。
只是她娘一边给她甩脸色,一边手底下针又走得飞快。
叶逢春想,大概是为了早点把她送出去吧。也不劳她老人家大驾了,她长了腿,自己能走。
啪,叶逢春合上了箱子,站起了身,长时间弯着的腰有些酸,她锤了锤腰间,温庆华立刻凑过来自告奋勇地要给她捏一捏。
叶逢春没有拒绝他,抬起了胳膊,享受着他小心翼翼的按摩,肌rou的酸意很快被揉开了。
手法不错嘛,不比专业的差,专门学过?她夸赞着,看着温庆华白皙的侧脸泛起红晕,垂下的眼睫颤抖着,听到他轻轻地嗯了一声。
其实是很像的,温庆华和邹志军,从相貌到脾性,再到风情神韵。温庆华的样貌要更惹眼一些,但整体轮廓也是偏秀气的,和邹志军一样都是让人越看越舒服的长相,两个人的性格也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爱大声说话,不喜欢和人争辩,处事耐心温和,擅长察言观色,从不会给人难堪,以至于有时候她和温庆华待在一块儿,常常会产生一些恍如隔世的错觉。
但他们俩到底不是同一个人。
对于叶逢春来说,旧人就是旧人,是历史,是过去,是一些已经沉淀了的回忆,没有必要再去找一个相似的人代替,就像箱子里这些旧物,即使它们已经陈旧腐朽无法使用了,她也不会再去特意找一些还能正常使用的同类物回来。她曾经依靠这些物品满足的需求,那些新生的事物可以更好地满足,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