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三个在一起生活了很久。
久到我们搬到了一个更大的公寓——
卧房里换上了更大尺寸的床,足以容纳我们三个人颠龙倒凤;有一个专门的书房,唐卿年偶尔会在里面进行一些文件工作;蒋翀夏坚持装修了一个舞蹈室,只是我们很少见他进去练习舞蹈,满屋的落地镜倒是方便了我们在做爱时看到对方的表情。
我在这个公寓里安置了一个影音室,在里面配备了全套的音响设备。偶尔我会躺在躺椅上,听一听来自我故土的音乐,家乡的曲调。
在这个时刻,我闭上眼睛,似乎鼻尖又闻到了丹麦干冷的空气。我走在那片土地的石板路上,周遭是和我相同长相的人群,我们说着熟悉的语言,熟稔地打着招呼。
这似乎已经是恍若隔世的情景——我已经彻底彻底融入了这片东方的土地。因为两个名字,我和这个国度有了羁绊,我在这里有了牵挂。
在十几年前母亲去世后,我就再也没有回过丹麦。似乎在冥冥之中,我已经决定将这个故乡妥帖地留在回忆里,而让唐卿年和蒋翀夏存在于我的未来。
唐卿年工作有方,我看着他的警衔逐渐升高;蒋翀夏渡过了最初的人气爆发期,现在转型成了歌手——这也是他的舞蹈室闲置的原因,他不再需要在舞台上蹦蹦跳跳,也不用再去做高冷的人设,安静地唱情歌就得到了很多人的夸奖。
我不再做平面模特,即使年龄没有在我的脸上留下明显的痕迹,但我也有了更为感兴趣的事业:我对色彩的搭配似乎有着一种直觉般的敏锐,曾经招募我第一次走秀的导演成为了我现在的合作对象,我成为了一名艺术总监。
我的中文越来越好,曾经我在书中读到过一句话,“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我想,放在我们身上,这句话应该是“愿可三人共白首。”
2.
这个家里到处是生活和欢爱的痕迹。
我们的rou体是极端契合的,无论是唐卿年还是蒋翀夏,我们似乎都能在对方身上合成完整的拼图。
我们有一个独特的定情信物,那是琥珀,是除了童话外丹麦最美的东西,我们称呼它为美人鱼的眼泪。
在母亲去世后,我匆匆参加了葬礼,从丹麦重新回到这片土地。我将琥珀带来,送给我生命中除了母亲外最重要的两个人。
唐卿年和蒋翀夏似乎也明了这份礼物承载的情谊,他们珍而重之地将这两枚小巧的琥珀收好。
最后在我们三个的商量下,蒋翀夏的那一枚被定制成了ru钉。蒋翀夏的nai头在我们的多年玩弄下已经变得大了不少,ru钉的银针轻松地插过艳红肥硕的nai头,下端坠着的琥珀晶莹透亮,依稀可见蒋翀夏白皙浑圆的酥胸。
唐卿年的琥珀被他做成了一枚戒指,银环很简单,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据说唐卿年做社区走访时,经常有上了年纪的阿姨惋惜地对唐卿年说,多好的小伙子,怎么英年早婚了呢。
我的那枚琥珀成了一枚耳坠,我将他戴在了左耳。有时我走在路上,阳光折射落在这枚琥珀耳坠上,里面的图案清澈而醉人。
我们三个间又多了一丝不为人知的、隐秘而亲昵的联系。
3.
时间走得太过于安然,我几乎已经忽略了纹身的存在。
我和唐卿年越来越少的谈论起它们,蒋翀夏更是从未曾被告知。
除了有一次,蒋翀夏突然兴起,让我写他的名字,我提笔便是和纹身相同的鹤体。
蒋翀夏拿着我的笔迹目瞪口呆:“你一个外国人,怎么写个中文这么……仙风道骨?”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独独能将他们两个的名字写得如此清逸,其他的中文却犹如鬼画符。
好在蒋翀夏似乎也并不是很在意这个答案,新鲜劲儿过了之后很快地便被转移了注意力。
曾经唐卿年玩笑般的提起,要不要他在手腕处也纹上我的名字,我摇摇头郑重地拒绝了他。
尽管我已经将它们当做是命运指引所馈赠的、让我与他们相遇的礼物,我仍是不想将其中可能存在的、万分之一的诅咒意味降临到他们的身上。
如果这真的是上帝戏耍我的游戏,无论是唐卿年还是蒋翀夏,他们中的哪一个终止了我的生命,现在的我都已经可以足够坦然的接受——
因为我对他们的爱意,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的陪伴和至上欢愉。
我不再恐慌、怨恨、无措,这些曾经在我十九岁时和纹身一起降临在我身上的负面情绪,因为爱,我对他们和他们给予我的爱意,而统统消失殆尽。
我可以平和地接受命运给我的安排,心存感恩和幸福,为了它将我引领到这里,与唐卿年和蒋翀夏度过的这段时光。
4.
时间无知无觉地向前走着。
突然某一天,蒋翀夏说想到我的故乡去看一看。
他刚刚结束了专辑的宣传,正是空窗期,躺在沙发里惬意地捧着风景手册,想要找一个可以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