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百根烤串硬是让三个人吃到凌晨一点。
Lawrance醉得不省人事,说什么也不肯回家,郑斯安和秦之烨只好一边一个架着他,把人送到附近的酒店。
秦之烨也喝了两瓶啤酒,不算上头,初春的冷风吹几下,就把他激得清醒过来。
气温比白天低将近十度,郑斯安调高车内的暖风,还把后座留着的毯子盖在秦之烨腿上。秦之烨懒洋洋地窝在副驾驶位里,睡意渐浓。
见他上下眼皮开始打架,郑斯安问:“其实我一直挺好奇,你和Lawrance是怎么认识的?圈内前辈引荐吗?”
秦之烨眯着眼睛,神情略微恍惚,“算是……也不是。”
“哦?这么复杂啊。”郑斯安笑起来,尽量小幅度地打方向盘,怕车子颠簸会让秦之烨想吐。
秦之烨向右歪着身子,额头轻轻抵住车窗。他甚至能感觉到玻璃随着车轮转动发出的震颤,从皮肤传至颅骨,一路而下,最终敲在心尖上。
“其实我们很早就认识了。七年前的某天,大概也是这个时间,我爬上露江桥的护栏,想要自杀。”秦之烨谈及生死的语气平淡无奇,仿佛与决定晚餐菜式时的发言无异,“他那天晚上和他爸吵架,被赶出门,正好把我救下了。”
途经正在施工的市政大楼,白天里被风沙扬起的碎石散落在柏油路上,车子碾过就是成串的颠簸,连带着将郑斯安的心也揪了起来。
“可以对我讲讲为什么想要结束生命吗?”思量再三,他试探性地问。
秦之烨拍了拍自己红润微热的双颊,深深叹气,垂着头沉默不语。
当郑斯安以为他已醉酒睡着时,秦之烨重新开口说道:“我有个妹妹,叫婉涵。她十五岁时得了白血病,我为了筹钱所以入行拍GV。当时是新人,能拿到手的片酬也少得可怜。”
“我拍了第一部戏之后,有个富二代想要追我,说如果我跟他谈恋爱的话,婉涵的医药费他可以全包。”
“当时我怕是真的鬼迷心窍了……我一点也不喜欢他,可还是为了钱答应和他相处。”
说到此处,秦之烨的声音开始哽咽,“我答应他的那天,他就给我的卡里打来二十万,正好够婉涵骨髓移植的费用。”
“可是……”
郑斯安听得心痛,停下车,抽出纸巾替秦之烨擦擦红肿的鼻头,“不说了,难过的话我们就不说了。”
秦之烨摇头,握住郑斯安的手,“我还是说出来吧,会好受一点,不然好像我总有事情瞒着你,不踏实。”
“我们约会了几次,仅限于五次牵手、三个拥抱和两回接吻。我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当时他对我做的每一件事我都会记在日记本上,这是我付出虚假感情和身体赚来的钱,每一笔都刻着我的无耻和肮脏。”
郑斯安揽住秦之烨的肩膀,怜惜地用脸颊贴住他的额头,“你不脏的,哥哥,一点都不脏。”
秦之烨的泪蓄在眼眶,无声滴落,“他家里很快知道了我们的关系,他妈妈把我拍GV的事情直接捅到的学校,说我是下贱的婊子,卖rou还不忘勾引她儿子。后来我被学校开除了。”
父母车祸去世后,秦之烨为减轻家里的负担在高中跳了一级,二十一岁就读到大四,被开除时他还有八个月就能顺利毕业。
“再后来,我妹妹没能熬过手术后的排异反应,去世了。”
听完秦之烨的陈述,郑斯安久久无言。他就这样抱着秦之烨,任悲伤在浓重的夜色中融化。久到目所能及之处不再有一个行人,路灯都暗下来,久到周身万籁俱寂,他们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秦之烨哭得累了,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他似乎听见郑斯安在他耳边说:“没关系,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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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之烨宿醉后经常因头痛而早醒,他睁开眼时恰巧还差十分钟六点。
郑斯安在身边睡得安稳,还贴心地伸出手臂给他枕了一晚上。秦之烨侧过身,用目光无声地仔细描摹郑斯安的眉眼,不舍得吵醒。
郑斯安和秦婉涵同岁,刚开始时秦之烨看着他的脸,总能无端想到如果妹妹还活着,是不是也会这般青春健康,惹人喜欢。
有很长一段时间里,秦之烨分不清自己究竟把郑斯安看作弟弟还是爱人,所以迟迟不肯对他的示爱作出回应。
还好秦之烨最后看清了自己的心。
婉涵在的时候,秦之烨倾尽所有去保护她。而郑斯安出现后,秦之烨开始习惯依赖他,渴望被他保护。
责任让人故作坚强,而喜欢却能让人卸下伪装,露出软肋。
不知不觉,他已经爱上郑斯安。
似乎察觉到秦之烨灼热的视线,郑斯安缓缓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将身边的人揽进怀里。
“硬邦邦的,哥哥帮我撸。”他说得直白。
秦之烨双手遮住郑斯安的眼睛,用脚轻轻踩在他的性器上,“起床就发情,不像话。”
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