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闻天本名叫季冠军,他爸给起的。寓意很简单,就是要他赢,赢了做人上人。他也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从村里读到县里,又从县里考到省城,最后考上A市一所不错的大学,进的是经管学院。算不上顶尖,他本来也没有顶尖聪明,只是会读书,会讨老师欢心。
上大学那一年他自己做主把名字改了,冠军听起来太粗俗露骨。初中的语文老师曾送给他一本《诗经》,里面有一句“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他取了“闻天”二字,形容山村里出来的大学生倒也贴切。他爸对此不满,觉得太文绉绉,他应付着说意思是一样的,换一个说法。
不过时代变得很快,到他要毕业的时候大学生早不是那么金贵的了,海外读了硕博回来的也不一定能在他心仪的公司里挤到一个位子。几百个简历投下去倒不是没有声响,只不过能看上他的,他看不上。这个档口有同校的看他外形不错,拉他去拍网剧。各方面都很粗制滥造的一个项目,赶上热钱涌进圈子里,歪打正着地成了。他在里面演的角色话不多,胜在人设的时髦值高,观众抱着猎奇心理去看,发现有个不说傻话杵在那儿耍帅的,竟然也有因此喜欢上他的。
他看着漂亮小姑娘每天在私信里给他道早晚晚安,有事没事来几条彩虹屁,心里忍不住飘飘然。季闻天原本是瞧不上演员这一行的,在娱乐圈混得再好,也多多少少算是出来卖的。不过钱打进账户里,让他手腕上戴上了第一条劳力士,他就也没什么抱怨的了。
陆兆是他在圈子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陆兆和他不一样,家里锦衣玉食宠大的,唯一受的苦大概是去国外训练做偶像,不过训了两年就回来了,在季闻天的概念里是出国镀个金的意思。两个人的相识也没有什么值得多谈的。两个人拍过同一部剧,陆兆是男主,这部戏本来就有一半是为他准备的。季闻天在里面演一个侍卫。两个人的对手戏不过两三场,到杀青这天剧组吃饭,季闻天吃不惯南方菜,敬了一圈酒之后就出来抽烟。过一会儿陆兆也叼着烟出来了,问他借火。
季闻天知道他是偶像,问他不怕被拍吗。陆兆被火光照亮的脸好看得有些惊心动魄,他深吸一口笑笑说,那我只能当街撒尿来盖过这条热搜了。
他们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朋友。
季闻天心里清楚陆兆瞧不上他。两个人见面总是单独约出来,陆兆的朋友圈子里没有人知道季闻天是谁。好在季闻天这个人对朋友的要求不高,无非是做个伴儿一块儿消磨时间。更何况陆兆即便是瞧不上他,也对他不错,总是记着他点儿,吃rou的时候也能让他喝上汤,于是他没有怨言。再说等哪天他飞黄腾达,也可以反过来调笑陆兆:你看,我也可以让你高攀不起。
那天可能还有很远,在那之前他还得伺候着陆兆。
陆兆唯一不好的就是喜怒无常。季闻天生日的时候陆兆送了一件骆马毛的Loro Piana大衣给他,季闻天捧着盒子不敢收。工作上帮忙是一方面,这种私人的礼物算不清楚,他不知道要做什么才足够回报,干脆不想欠这个人情,惹得陆兆恼火了好几天。陆兆说我知道好东西你不识货,特地挑了贱的给你。季闻天说你他妈别找茬骂我。不过大少爷的脾气都是这样,他虽然摸不清楚对方为什么发火,但只要顺着毛捋总是没错的。于是他最后收了,心理的包袱加重一分。
陆兆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嘴里的季闻天从业务水平到择偶品味再到长相都一无是处,每次他吐出不痛不痒的挖苦的时候季闻天都骂一句“去你妈的”,拔腿走人。过了两天又像哈巴狗一样回来,好像无事发生。大少爷讲话难听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做朋友不在乎嘴上损两句。要是这都受不了,季闻天当初也不可能走出那个村子。
这样来看,他们没有共同的朋友圈子也是一件好事,如果陆兆当着一群人这样羞辱他,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忍下去。不过他清楚陆兆在他正常的朋友面前不是这样的。
季闻天拿到第一个三番的角色的时候贷款买了一套江边的高级公寓庆祝。那个小区的房子本不是他能负担得起的,但季闻天觉得这是他人生的新阶段,以后会越来越好,于是咬咬牙签了合同,装修又花了不少钱。搬家的那天他把珍藏的红酒在酒柜里摆得整整齐齐,头一次邀请陆兆到自己家里来。陆兆那天也难得心情好,晚饭间有说有笑的,季闻天做的菜他吃了个Jing光。季闻天开了自己最好的一瓶酒,他们喝得微醺坐在落地窗边,窗外的万家灯火、巨大的广告牌、游船的彩灯、江边的霓虹灯在陆兆的侧脸上涂上光怪陆离的幻影。那一刻季闻天感觉他离陆兆很近,从没这么近过。
季闻天在草地上醒来,叶片上的露珠沾shi他的皮肤,早上的微风一吹就冻得刺骨。后背的伤口已经疼得麻木了,竟也渗出些冰凉的感觉。周围没有陆兆的影子。他不知道现在自己能不能回屋,更害怕许怀众下来看见他这个样子。他扶着绿墙走回到后院,在地上寻到水管的头。水龙头拧开,水汩汩淌出来,他开大了一点,对准身后。冰冷的水流灌进肚子里的时候他隐约感觉要死了,匆忙把水管拔出来,蹒跚撞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