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前一后,一高一低地站着对视,画面像极了英剧的宣传海报,很是吸睛,保安室里频频探头望来的大爷就是证明。
“来这么早,今天你开车啊。”梁渠很快扫了她一眼,拉开车门,把手上的车钥匙递到她眼前。
“啊?”女生惊讶地张大双唇,浑身紧绷,吓到结巴,“不不不……不好吧。”
“不试试怎么知道好不好。”梁渠并不收手,神情淡定自若,似是铁了心要她当这个司机,把生死置之度外。
既如此,唐秋水不再推辞,把案卷塞回包里,哆哆嗦嗦地伸双手去接。
不知道是因为见她手抖如食堂阿姨,还是听了她轻描淡写的那句“我科目二考了四次才过”,最后关头梁渠蓦地将手撤回:“算了还是我来吧。”
呼——二人都逃过一劫。
坐上副驾,车驶过派出所大门的时候,唐秋水忍不住感慨了一句:“梁律师,您住的这小区治安环境应该很好吧,路不拾遗。”
梁渠说:“也没多好,前不久还有人被抓了。”
唐秋水问:“嗯?因为什么?”
“因为在家制毒。”
“制毒??”这丧心病狂的两个字唐秋水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里听到,又想了想刚在派出所门头上看到的那枚庄严神圣的警徽,她感到无比震惊,“怎么敢的,对面可全是警察啊!”
梁渠笑:“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
“……”
离谱,这什么世道?
-
堵车的担忧实属多虑,这个点的马路上压根看不见几个人。除等了几个红灯,一路畅通无阻。
开往高架需要横穿x区。沿途,这个区的很多标志建筑在车窗外一一掠过。百脑汇,渣打银行,群众艺术馆,数字文旅中心……目不暇接。
直到上了高架,眼里的风景变得单调,唐秋水这才收回视线,又把案卷从包里掏了出来,跟盘核桃似的把这点东西翻来覆去地盘。
翻到一半她忽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合上材料放在腿面,偏头看了眼驾驶座,问:“梁律师,您昨天为什么没找我过一遍案情?”
以前每次开庭之前,梁渠都会喊她去办公室,把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事实证据、争议焦点等等全部过一遍。
过的方式有点儿像模拟法庭,需要唐秋水扮演的角色不固定,有时候是原告,有时候是被告,还有时候是法官。她可以发问,可以反驳,百无禁忌,畅所欲言。
所以尽管今天是唐秋水第一次去法院,其实算下来她的“开庭”经验已经很丰富了。
但是昨天梁渠却一反常态,跳过了这个环节,直接下班了。现在问他,他回答忘了。可唐秋水觉得这不是真话,倒像是把昨天该做的事情故意往后挪了挪,挪到了今天,此刻。
因为他紧跟着说了句:“现在过也来得及。”
唐秋水怔了怔,不太懂该怎么执行:“您不是在开车吗,怎么过?”
梁渠给她安排得明明白白:“你说我听。”
“哦……”
车在高架上匀速行驶,有阳光漫进来,闪跃在二人的脸上、身上,像个顽皮的画手,在无拘无束地着笔。
唐秋水今天选择当法官。跳出原被告双方争讼的视角,以一个中立客观的身份,来看这个案子。
她前几天看过类似案件的庭审视频,针对一项限拆决定,法官基本围绕两大争议焦点进行审查:一是事实认定是否清楚,二是作出程序是否合法。
在事实层面,赵巷从未否认天井的阳光房由其搭建。而对于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城管亦有权责令相对人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问题出在执法程序上。
违法建筑分为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和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两种,查处程序是不一样的。针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执法部门接到相关举报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本案案发时,案涉阳光房正在搭建当中,尚未安装玻璃,因此华新街道的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在接居委通知后的两小时内前去执法。实际情况是,他们于一周后才正式到现场调查取证,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
“虽然城管说接到首次举报的当日下午曾到达过现场,与赵巷就搭建情况进行了一次口头沟通。但就像赵巷说的,没有执法记录仪记录,也就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万一今天庭审中赵巷对此否认,被告就百口莫辩了。”
说到这,唐秋水才意识到留痕的重要性。她忽然就对改合同释然了,并且觉得原来这是件需要打起十二分Jing神认真对待的事情。
梁渠听完,点头:“这一点确实没办法,赖也赖不掉。”
唐秋水垂头摸了摸手上的案卷:“不过仅仅超期一周应该不至于撤销决定吧,好像……也没那么严重?”
这话问得有些底气不足。因为她心里很清楚,程序违法是个致命的点。不能通融,没得商量,不要说一周,哪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