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像风,吹拂着大地。
骑着斑马撒欢,给野牛接生,跟河马戏水,更与毒蛇共舞,自在逍遥。
这是一座迷幻阵,凡是闯入阵中,停留时间过长的生物,智商越高,越容易迷糊,中招之后,轻者失忆,重者脑瘫。
嘴上是这么说,他要真想好好平静地生活,大可以留在非洲大草原上当他的大王,或者随便选个别的国家安家落户,干嘛跑到这里来呢?
成为诗人就很不容易理解了,这里的“诗人”并不是要吟诗作赋的意思,而是像诗人一样,重新感悟,重新拥抱,重新游历这个世界,将那百年中的无聊苦闷,用天地人寰的丰满来排遣。
过了海关,通关,通过了检疫,钱松又被分装,按照地址寄往了纽约市。
…………
重见天日的他,像个孩童一样,返璞归真,哼着早已走调的小曲儿,摇头晃脑,蹦蹦跳跳地走在大草原上。
他不用吃荤,更不用食素,只是餐风露宿,沐浴阳光,便生龙活虎。
日月轮转,无冕之王终究还是要离去的,因为王的躯体里毕竟还有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钱松就混在一堆他也不认识的蔬菜堆里,当然了,现在的他变回了原形——一颗大紫薯。
当然了,钱松有别的福气:
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这副躯体是本体的芽苗之一,化形的时候,钱松想要对自己好一点,于是精心设计了这副躯体的外貌,就像玩游戏创建角色时的捏脸一样,钱松给自己捏了一副健硕的体格,一米八五的身高,健美的肌肉线条,以及……前世的普通五官。
算是他的执念吧,这张脸是他过往一切的烙印,他不想顶着别的脸孔生活。
就像河水,流淌过草原。
钱松笑呵呵地放下不再挣扎的蜜獾,这家伙吃了一口紫薯,双目中属于野兽的愚昧褪去,多了一丝智慧生物才有的光彩。
于是这个大草原上,多了个无冕之王。
抚摸过狮王的鬃毛,还和猎豹们赛跑;
不争不杀,和谐自然。
“嗯,接下来,去哪儿玩儿呢?”
万兽臣服,虫鱼亲近,就连花草树木,也是他的子民。
但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最短,这蜜獾从此以后,就得给钱松当牛做马了。
问:一个人在保持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无口、无耳、无眼、无鼻、无手、无脚,就这样深埋地下度过百年,一朝得以解脱,重见天日,会做什么事,会变成什么样?
变化之术,也是基础妖法之一,只不过太过复杂的变化之术他还没有掌握,没办法像孙悟空那样七十二变,现在仅仅只会在人形和原形之间切换,以及一些表面伪装。
按照绝对时间来算,他也是个百岁老人了,当然了,话不能这么说,当了一百年的紫薯,和活在人堆里六世同堂的百岁老者,完全是两个概念。
所以,钱松才故意让这小东西咬了一口。
在南非飞往美国的一架货运飞机里,躺着一堆非洲的土特产,这是南非的人们,寄给远在北美洲打拼的亲人们的东西。
“小家伙,好好帮我看家吧,等我下次回来,给你多找几只母蜜獾!”
这是来自大妖传承的一种阵法,正缺一个活的阵眼,在未来的日子里,这蜜獾就成了这里的“土地”,负责阵法的运转。
在这迷幻阵范围内,这蜜獾可以幻化成任何它见过的生物,来迷惑入侵者。
人家历经了人世沧桑,钱松就没那个福气了。
松手里这只蜜獾,不就直接挖到了钱松本体的一块小疙瘩吗?
就像阳光,温暖着众生。
咖啡豆、各种水果、蔬菜,甚至还有鸵鸟蛋。
只可惜,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钱松也不辨方向,信步游走。
答:成为疯子,或者诗人。
“享受生活,好好做人!”站在繁华街道上的钱松微笑着自言自语。
这张脸,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誓言,既然已知我是我,那就永远保持自我,不做疯子,不坠魔道。
成为疯子很容易理解,人是社会的动物,与世隔绝了这么久,必然会做出一件件轰动世界的大事,来吸引别人的眼光,来获得关注,以填充那颗百年孤独的心脏。
一路上,他俯身闻过野花野草,攀爬过灌木丛林;
它会成为附近这一片草原的“阵眼”。
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妖怪,说“全身都是宝”一点也不夸张,这只蜜獾20岁了,相当于人类八九十岁的老人了,没几年活头了,吃了一口紫薯精的肉,当然会益寿延年了,再活个几十年没有问题。
要知道,这是个美漫的衍生世界,主要
钱松就属于后者。
货车抵达纽约市后,钱松轻轻松松溜走了,他变回人形,然后把自己一身的紫薯皮变化成了快递人员的制服,堂而皇之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