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恒是一个香港人, 自一岁时父母离异, 由父亲抚养长大。他在15岁时赫然发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 但是他读小五时 ( 10岁 ) , 曾经爱上一个女孩子。她叫阿思, 是他的同班同学。阿思在班中是唯一一个样子漂亮的女生, 而阿恒自觉样子可爱 ( 但并不英俊, 这是他一生的遗憾 ) , 性格乐天, 心想阿思也会喜欢他这种男孩子, 便特意跟其他同学谈起心目中的对象来。於是, 他喜欢阿思的消息很快便传遍班中了。可是阿思是一个思想成熟的女孩子, 她认为大家的年纪尚轻, 谈恋爱实在太早了, 况且阿恒其貌不扬, 於是就对他随便说了一句 :「你并不适合我, 我也不适合你的。」
阿恒的初恋 ( 初次单恋 ) 就此无疾而终。他一直放不开, 认为是自己的条件不够好, 未能打动女孩子的心。自此他的性格起了很大的转变, 他的乐天、开朗和活泼 ( 还有他脸上唯一的优点 : 亲切的笑容 ) , 渐渐消失了, 换来的是深沉、寡言和缺乏自信。长期的沉默使得阿恒连笑时也显得面容绷紧, 尽管他甚少会笑。也因为如此, 更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他了。
不久, 阿恒升上中学了。他在小学时的成绩不错, 故被派往一所着名的男校就读。由於学校改为用英语授课, 由母语小学毕业的阿恒, 在起初的半年根本不能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幸运的是, 他获得几个同学的帮忙, 渐渐追上步伐了。他开始发觉只有男孩子了解他的心, 每逢有心事, 他都会向几个知己倾诉, 这才使他的性格好转了一点。
当阿恒升上中四後, 他的一生就被彻底改变了。他发觉自己爱上了一个同班同学──阿威。他和阿恒都是15岁, 样子俊朗, 尤其双眼懂得说话似的, 身材因有条理的运动训练而颇健硕, 但没有多余的肌rou或脂肪, 不过个子比较矮小, 身高只有160厘米 ( 约5尺4寸 ) , 然而这对阿恒很重要, 因为他有175厘米高 ( 约5尺10寸 ) , 至少在高度上比自己的爱人优胜, 使他还有一点自信。阿威是个善良的人, 对阿恒这种弱者尤其乐意帮忙, 所以使阿恒更神魂颠倒。
每逢上体育课, 就是阿恒的重要时间, 因为学校内没有更衣室, 他们都要在课室内更衣, 阿恒就是趁着这段时间去窥看阿威健硕的身体。有时阿威只穿着一条内裤, 那话儿的轮廓清楚可见, 勃起後想必有7寸长, 既粗大又多毛发。冬季的体育课通常会踼足球, 阿威的足球技术不错, 故担任前锋, 阿恒也爱踼足球, 不过他无论打後卫还是守门员都不太稳健, 又没有脚法和胆色去打中场或前锋, 在和别班的比赛中往往犯错而成为落败的罪人, 受尽其他队员的指责和排斥, 只有阿威和另一位同学阿辉仍然给予鼓励。
有一次阿恒在球赛中遭对方球员踼中大腿内侧, 顿时红瘀一片, 阿威立即带他到洗手间去替他用清水洗刷和止痛。虽然隔着球裤和内裤, 但阿恒仍感觉到阿威的手多次「不规矩」地触碰到自己的那话儿, 不消一会他已经勃起了, 阿威乘机捏了一把, 使阿恒面红耳赤起来, 但阿威只是哈哈大笑了几下便又回到球赛去。阿恒不敢肯定他是否要暗示甚麽, 因为朋辈间互相气弄十分平常, 触弄下体也不代表是同性恋的。
到了夏季, 体育课可选择游泳, 阿威是一个很出息的泳手, 所以也和大伙儿去游泳。但阿恒不懂游泳, 而且他也从不游泳, 因为他害怕别人看见自己那只有4寸长的那话儿。於是他宁愿放弃偷窥阿威换泳裤的良机, 也不敢和他们一起去游泳。後来阿威还不时「旧地重游」, 趁阿恒不为意时就偷袭他的要害, 阿恒一方面很享受这种玩意, 另一方面又担心这是个Yin谋, 害怕其他同学在设计试探他是否同性恋。这几年, 阿恒都活在矛盾之中。
直至中六, 阿恒和阿威还是同班同学, 但阿威突然表示在完成那年的课程後就要到美国读书。阿恒的内心挣扎了很久, 很想在阿威起行前表达自己的爱意, 至少让他知道曾有一个同学在默默的爱他, 但又害怕会使自己在阿威心中的印象蒙上污点, 更可能会给其他同学知道, 一世给人耻笑。最後, 阿恒不但没有告诉阿威, 而且在他起行当日都没有去机场送别, 只是躲在被窝中哭了一场。
在中七那年, 阿恒除了上学的日子外, 从没有离开过家门口。他不再和知己、朋友去玩, 只是孤独地留在房中, 後悔没有向阿威说清楚。後来, 他下定决心要忘记阿威、忘记内心的痛苦, 於是不停埋首於功\课中, 想以学业来麻醉自己。这也使他在高级程度会考中取得不错的成绩, 顺利升到香港最着名的那间大学修读。
由於阿恒的家和大学校园相距很远, 车程要近两小时, 而且阿恒依赖性强, 又怕和别人相处, 所以他的父亲为他申请了入住大学宿舍, 算是对他的一个磨链。宿舍大楼内每层都有公共浴室、洗手间和洗衣机, 晚上可在娱乐室内看电视, 地下还有饭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