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敦南诚品之游店惊梦
小修放学後,傍晚喜欢在阳台窥看对面壮男欧吉桑,是在家的生活乐趣之一,所以他不希
望那个时间点阿志在家。
小修在家另一乐趣当然是是唱歌。上周末小修在KTV一鸣惊人,由於阿志也爱唱唱歌弹弹
吉他,所以在家会找小修一起唱歌。小修唱歌,阿志弹吉他,或一起合唱。小修是擅於中
高音,阿志嗓音低沉,两人合唱会出现吊诡的不协调的协调。小修听音辨声强,音感佳,
阿志是KTV型,诉诸直觉唱法,本能反应,走音或破嗓在所不惜,与他的孟浪性格也算相
似。由於双方的唱歌观点与手法差异颇大,不免常起争执。久了,小修也懒得纠正。
周二小修回家开门时,听到阿志弹吉他声,就知道傍晚窥看欧吉桑的乐趣泡汤。开门後发
现阿志全裸垂着老二抱着吉他弹,虽然小修吓一跳,但阿志有种说不出的狂放性感。
阿志见到小修回来就道:「我们待会一起去诚品敦南店。」
小修:「没去过,不过永和不是有诚品吗?就在附近而已。」
阿志:「帮帮忙,敦南是诚品总店,也是时尚书店,可以买书看书,还能看俊男美女大饱
眼福。」
小修:「那是夜店了?」
阿志笑道:「敦南确实半夜也营业,但客人的平均素质与美色比夜店高多了。」
小修讽刺:「那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买书是藉口,看美眉才是目的。」
阿志回讽:「那又怎样?你也能看到帅哥呀。况且我确实也要买一些书,看美女是附带福
利,敦南不少同志,我经常被瞧。」说毕,阿志意味深常看着小修。
小修语塞不答腔,阿志要小修到他衣柜挑衣服换装。上次试穿後,虽然阿志欢迎小修随时
都能拿他的衣服去穿,但小修只有上周六美玲请客时,才特别挑阿志的衣服穿。毕竟小修
是高中生,阿志的衣服较高价位,在同学面前,小修不敢穿那样,怕显得招摇。
阿志认为敦南店就是你看我我看你,等於是一个公共的流动轰趴,当然要穿得时髦好看。
阿志穿短袖白色衬衫与牛仔裤及帆布鞋,非常具朝气,最主要是阿志携高中生小修在身旁
,不想穿得太成熟,想要年轻一点。小修穿白色Polo衫与米色及膝短裤。
阿志把车停在忠孝东路附近,然後与小修步行仁爱路走至敦南店。六点,华灯初上,小修
第一次与阿志散步,双双走在仁爱路上,有种微甜。
诚品敦南店、西门町红楼、新公园是台北的三大同志圣地,小修没去过红楼,经过新公园
也仅是匆匆路过,现在则第一次赴诚品敦南店朝圣。
进入敦南店後,名不虚传,充斥形形色色打扮入时光鲜亮丽的都会男女。莎士比亚说人生
是个大舞台,那麽敦南店无疑是在表演默剧。不是卓别林、不是马歇马叟,而是一群俊男
美女透过眼神与肢体传达暧昧的性讯息,没有彩排而是即兴演出,不需语言只要象徵性的
轻微比手划脚。
也像一场宴会,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不,书本代替了酒杯。无声胜有声,如同他们现在
手上所捧书本里的文字,只有静静的线条比划。
小修感受电力往自己与阿志身上流动,但小修认为多半是以阿志为焦点。阿志充满男性魅
力,恍如万宝龙香烟、宾士汽车、威士忌、Dior香水等广告里的粗犷主角,富於力与美,
野性与潇洒,一袭白衣与牛仔裤搭在身上,有种平衡感而不显老熟。而小修比较像口香糖
或零嘴广告里的稚嫩青少年。
在小修眼里,如果满分是十分,那敦南店里的打扮平均素质是八点五分,长相是八分,说
明了这群书香味里的轰趴动物是多麽靠衣饰来增加卖相,就像四眼族群爱戴黑框眼镜可以
使平板的脸部更具立体感。漂亮的衣服或好看的镜框可以对平凡的外表雪中送碳,对帅哥
美女锦上添花,诚品的读者们显然是後者。不过最好当成海市蜃楼的效果看,以免陷入国
王新衣的假像。
阿志当然是天生帅气自然美,小修打九分。
小修如入大磁场,麻麻的,彷佛会被黑洞吸走。放心,一回生二回熟,多来几趟,小修也
能像这些熟客般熟悉这里的肢体语言,适应这里的温度。
小修与阿志各自分开找书看,或是各自搜寻猎物?阿志进店後就东瞄西瞧,欲将全书店美
女尽收揽於眼里。帅哥环绕四周,小修非同志版柳下惠,岂能站怀不乱无动於衷?自然也
拘谨的藉由书或杂志的掩护东张西望。
小修不得不承认敦南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