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熹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揪进这个奇怪的地方,但肯定这一切并非做梦,几个小时之内他目睹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从遇害到死亡的全过程,他还必须为这个过程承担结果,为荆轲下葬。
“这他妈叫什么事儿啊!”他用了吃nai的劲儿才用树棍挖了个浅坑,把死者埋了进去,随身的盘缠,干粮和宝剑青虹已经放到了背包内,他拜了三拜便离开了这片树林,顺着大道往北而去。
死人委托的事,不能不办,况且他也没有一点头绪,去咸阳见了盖聂再说吧。
还好半路遇到个樵夫,才打听到咸阳的方向,虽然对方用惊异的眼神打量自己,但他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用荆轲身上带着的一些干粮和水充饥,古人吃的干粮就是风干的粗粮大饼,硬邦邦,根本难以下咽,好怀念麦当劳和肯德基。难道就因为他盗墓才遭到这种惩罚么?既无美女,也无财富,这种穿越他才不稀罕呢!
怀着这种蛋疼的心情,奔波了三天,好不容易才来到咸阳城外,但守城的士兵个个凶神恶煞的,必然不会让可疑人物轻易的进城,他得想个办法换身行头。
咸阳城外有座小村庄,村外有条河,许多村民都会到那里去洗衣服,然后晾在自家门前。
他转了三圈才决定拿哪件,毕竟是战国时期的农业社会,贫民穿的衣服基本都是大补丁落着二补丁,能挑出一件完整的实属不易。程熹弯着腰把衣服偷走,一跃身钻进了树林,他得先洗个澡,再把衣服换上。
傍晚,河边没什么人,这个点儿大概都回家吃饭休息了,古人过得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
他脱下厚重的防护服,光着身子跳下河,痛快的泡在水中,听着虫鸣,耳边吹着徐徐夏风,总算有点儿活着的感觉了。这时候再来一瓶啤酒,听听久保田利伸的音乐,就算不让他回二十一世纪也忍了!
就在盗墓人享受泡澡乐趣的同时,从咸阳城里出来几个人,为首的人是位衣着华贵的年轻男子,相貌堂堂,气质不凡,眉宇间透着一股冷漠,他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身后跟着两个随从,三人腰间都别着佩剑。
“蒙毅,朕近日总是觉得心中烦闷,有没有新鲜事讲来听听?”为首的男子用低沉的声音说道,他让马儿停下,观望黄昏的景色,顿时觉得舒坦了许多。
身后的魁梧男子,思忖了片刻,策马来到他旁边,笑着说:“陛下估计是在为登基大典的事而劳心吧?咸阳来了一位歌ji云娘,陛下若有兴趣,我可差人去请她来您寝宫助兴。”
“哦?李斯,你可听说过这位歌ji?”他兴趣不大,扭头问另一位随从,此人文官打扮,清瘦斯文。
“臣不知。”他很为难,自己整日呆在房内苦心钻研,对世俗之事几乎不闻不问。
“李斯,你该娶个老婆了。”蒙毅打趣道,此人就是个书呆子。
“蒙毅说得对,你是该娶妻了。”十五日后,他就要正式成为一国之君,管理政事了,但仲父对他十分不放心,每天都要叮嘱一大堆,说得他心烦气躁!
“陛下,当下要为国事为重,臣无心考虑这种俗事。”李斯很本分的回答,虽然家人也曾再三催促他成婚,但他的心思却完全没放在这上面。况且现在正是紧要关头,他要协助赢政顺利登基,让群臣认可新的君主,并且防止丞相吕布韦过分的干预朝政。他知道赢政对丞相也有几分不满,但碍于手中没有实权,只能将这口气憋着,因此才会经常带他们二人到郊外散心。
“驾!”赢政催动骏马向林子深处跑去,河边的景致秀丽非常,他觉得那里是个好去处。两个随从立刻紧跟在他身后,以防不测。
夕阳的余辉撒在河面上,远看上去金光闪闪的,就算内心再冷酷的人也会觉得愉悦!赢政的脸上逐渐浮现出笑容,他把蒙毅和李斯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小邋遢,真呀真邋遢,邋遢大王就是他,人叫他小邋遢……。”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阵古怪的歌声,引得他钻进了一条小路。
见前方没有路了,赢政只好跳下马,徒步走了过去。
只见一位男子正泡在河里洗澡,就是他唱了这首听也听不太明白的歌。
程熹正洗得高兴,一转身就发现岸上站着一个家伙正在偷窥,不由得火冒三丈,无论啥时代都会有变态的,最受不了这种人了!
他咬着牙扭过脸,低声问:“看男人洗澡有意思吗?”
赢政愣了一下,忽然想笑,他努力克制住情绪,正色的说:“你唱的是什么,朕怎么听不明白?”
“呃~小邋遢。”这个时代的人还不明白邋遢的意思,他该怎么解释?
“小邋遢?”赢政拧住眉,此人肯定不是秦国人,而且为何把头发剃这么短,越看越可疑!
“那是我家乡的方言,指这个人不干净,脏。”他尽力解释,但毕竟文化有限,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否明白。对方刚说啥,朕?我靠,这么狗血啊,他又不是在三流的穿越小说里,碰到的不是皇帝就是王爷,拜托还能有点儿别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