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做了个决定。我决定用心经营这段感情了,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自我检讨也罢,上床也罢,什么也罢。反正我决定好好对她,把她真正当成女朋友,而不是一个泻欲的工具。
于是,我约她去游泳。
哦,对了,那是一个夏天。
当天晚上,我压抑不住自己骚动的心,发了一条短信给可可:做我女朋友吧。
……
我觉得爱与美貌身材长腿无关,是一种感觉,一种感情。而这种感觉感情,必须是通过长久接触才能建立起来的。
她跟我讲她第一次,是初吻。她的舌头很生涩,牙齿会咬到我。我相信了。
她发短信告诉我说,她有过一个男朋友,去澳洲了。说的好听点是和平分手,难听点就是甩了她。
她那一笑,笑得我有点内疚。什么原因,我自己也不甚明了。
我想和她上床。就这样。
其实,那时候,我并没有爱上她,好感是有,是喜欢,但没有爱。
我现在有点好奇了,好奇她为什么会答应做我女朋友,为什么会第二次见面就可以毫无顾及的把初吻给我。
可可,她,不是酒吧女!!!她不是那种混迹于酒吧,出入宾馆,游走于男人之间的酒吧女!!
说实在的,我没把这当回事,我喜欢她的美貌,她的高挑,她的长腿。她喜欢我什么?不清楚。反正,我再次恋爱了,之所以要用“再”是因为在这之前,我谈过若干个。至于她,为什么要如此爽快的答应?……也许,她刚经历一场失败的恋情?也许,她需要一个床伴,不过不象。又也许,她迷恋上我线条突显的肌肉?
我那天特意穿了件背心,和格子短裤,露出健壮的肌肉线条。我练健身。
……我很卑鄙
见面第二次,晚上,我们接吻了。在她家楼门口的小花园里。
对于女人,有的人看长相,有的人看胸,有的人看屁股,有的人看整体比例。而我,喜欢看腿。
我觉得游泳池是最能看出一个女人身段的地方,无论是脸上画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是身上哪里藏着油脂。你,在
很显然,可可有这种吸引我的条件,腿不但美而且长。
她回:好。
我送她回家。
她说她受伤很深。
我原本的打算是,如果这个可可是头恐龙,OK,游完泳后,自此不再联系,反之,则可以好好的联系联系。
游泳池内通通都得暴露出来。
恋情一开始打的火热。大都如此。
那晚凌晨2点,我信息她:我会对你好,尽我所能。
她眼神很清澈,没有故作媚态。
管他呢,重点不是过程,是结果,结果是我恋爱了,就这样简单。或许称之为恋爱,不合适。因为我并没有想去呵护保护了解她。我只是迷恋上了她的身材,她的长腿。我只是需要一个带到朋友面前不掉价的女人,她正合适。
游泳聊的很愉快,请她吃了西北狼。
日久才能生情,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我呵呵一笑,她是个好女孩。
我手上没有其他动作,只是轻微的拥着她。连我自己也惊讶不已。她雪白的肌肤,长长的大腿,如此强烈的感官刺激,我内心着实有点忍不住了,但很奇怪,我的双手却出奇老实的轻拥着她,象个未经人事的小男孩。
一。
我回:当然不是。
她上楼去前,对我摇了摇手,甜甜的一笑,那么纯洁。
我没有问。问不出口。怎么问?难道问她,恩,可可,你为什么会和我接吻啊?……这样问,把人家当什么了?荡妇么?任人亲吻?。
……
一切就这样顺理成章,简直让我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本来却是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她有着良好的家教,她漂亮,体贴,最重要的是没有大多数80后,90后的那种风尘味。如此好的一个女孩,竟然和我名正言顺的恋爱了?而我的初衷竟然就是为了满足我的荷尔蒙,就是为了把她那长长的双腿架到我的脖子上。如此而已。
她回的很快:你要是想玩玩就算了。
可可很高,177的样子,几乎与我齐平,若穿高跟就肯定比我高了。她身材很好,有一双笔直的美腿。她穿着小可爱,配着热裤,脸上不施脂粉,性感和清纯紧紧结合了起来。我当场决定以后要好好联系联系。
当然,上天不可能把优势得天独厚给一个女人,可可长的一般,只是有颗小老虎牙,笑起来有几分李小璐的味道。
我发短信说:我会对你好,尽我所能。
那一瞬间,我心动了。我不是一见钟情的人,不会看她长的漂亮,或是身材好,就会被她的风采所迷倒,既而疯狂的爱上她。这是三流肥皂剧中的剧情。而我,不会。
她说她10点必须要回家,如同灰姑娘一样,到了时间就要回去,不然妈妈会骂,会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