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不住歪嘴笑了笑,还想规矩我?也得看小爷吃不吃这套吧。
他带着我到了二楼的一间房门外停下了脚步,我转身直接说道:“行了,我困了,想先睡会儿,您回吧。”
“那晚饭的时候我再来叫您。”
我笑着点了点头,看着他走下了楼梯。
医生跟我说过,即使记忆丢失了还是有些东西会留下的,比如,身体对熟悉的环境会有一些本能的反应。
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几下,慢慢转过了身,打开了房门。
凭直觉向前走了几步,停住,慢慢蹲下了身子,触感软软的。
他妈的,还真是床。
我睁开眼打量了一下这间卧室,怎么说呢,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摆了一柜子的书,除了必需品也没有什么装饰物,我满屋溜达了半天,也品不出这卧室主人的喜好。
说到底还是他哥的乖宝儿呗,真他妈让人哪哪儿都不舒服。
什么狗屁本能反应,十间卧室五间都是这样的,算不得算不得。
想罢我便将脏兮兮的球鞋随意一踢,往床上一倒还真的睡着了。
等晚饭做好黎叔上来敲门的时候,我已经成功地把整整齐齐的床铺盘成了麻花卷。
伸着懒腰下了楼,往桌边一坐,才发现原来只有我自己吃。黎叔则端端正正地站在不远处看着。
我把桌上的菜夹了个遍,吃得颇有些没滋味。
“咱家……一直是这样吗?”
“嗯,规矩就是规矩,小少爷。”他立在旁边说:“以前我就同您讲过的。”
“行吧,行吧。”我摆摆手,懒得听他唠叨。
“还有,小少爷,楼上有两间房是大少爷的卧室和书房,他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所以……”
“爱谁谁,没兴趣。”我撂下筷子,抹了把嘴,转身就上楼了。
一个两个的,这家人全都怪兮兮的。
作者有话说:
提笔之际许了个愿,十万字完结。
给我逗乐了。
算了太不现实,十五…七八万字完结吧……
——你就做梦吧!我已经写到十万字了还没看到希望呢TMD!!
——哎哎哎!兄弟!二十万字了啊,头都要秃喽!
第4章 实锤
到了第二天我才发现,这个家里除了黎叔并没有其他的佣人了。他不只是管家,还负责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修剪花园。
“我哥”这人看起来也不差钱啊,怎么抠成这样,挺大个房子就让老爷子一个人打理。
我想了想也懒得去问,反正说来说去还是“规矩规矩”。
讲到规矩,这家人的规矩是真多。
鞋子一定要脱在门外,进屋前要将外套的灰尘都扫干净。当然,我养的那只小杂种是绝对不能进屋的。
吃饭时不能敲碗,不能嚼得太大声。吃面条尤其痛苦,因为不可以吸溜。
在客厅不能吃零食,或许人家是担心我会突然癫痫发作不小心抽抽一下,食物的渣渣不就掉下来弄脏沙发了呗。
还有脚是绝对不可以放在茶几或者沙发上的,你想问为什么?
因为他妈的脚只配踩在地板上啊蠢货!
得,老子不下楼了还不行。
实在是憋闷,这鬼地方多待一天我都觉得难受。
气呼呼地在卧室里转悠了几圈,我决定好好地翻一翻这间屋子,说不定还能找出我不是林落的证据。到时候再借机讹他一笔Jing神损失费,天大地大,去哪不比这里逍遥。
打开书桌的抽屉,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一些文具和课本,教材都是高三的。学生证上的小伙儿笑得那是天真烂漫人畜无害。
没毛病。贴朵小红花您就是祖国大地上最灿烂的五好少年。
作业和课堂笔记都写得工工整整,看得出来挺用功的。但是成绩却似乎不是太好,每一科都是刚过及格线。
我随手翻看了几份试卷,不由嗤笑了一声。也不算是很难的题吧,答成这样,真是够笨的啊。
书柜上的书太多了,大部分都是音乐方面的书籍和乐谱,我横竖也看不懂,索性随意拎出几本撇两眼再堆回原处。
就这样不一会儿也翻得我头昏脑胀,忍不住掩嘴打了几个哈欠,手里的书不小心就滑落在了地上。
从那书中掉出来几页五线谱,零零落落散了满地,我弯下腰不耐烦地搓吧搓吧将它们拢在了一起,一张空白的纸页混在其中倒是格外显眼。
我抽出那页纸,定睛看过去,却意外地对上了另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被人用铅笔细细描绘过的眼睛。
单眼皮,浅灰色的瞳孔,半垂着,像是在用心凝视着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有放进去。
画得很好,也很像。我和这眼睛的主人曾经对视过五分钟,所以一下子就认出了它是属于林染笙的。
我弯腰看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