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看过的就往下滑):
我叫言简,
言这个姓来自我的养父言之临,
取简这个名是因为我是被捡来的……
我染上了名叫楚煜铭的瘾,又可悲地喝着名为楚煜铭的解药。
我不断地追寻他、靠近他……
我清楚地知道此路名为不归,
可我不畏不惧,
因为我早已万劫不复。
我求不得,又不敢求……
也许我应该放弃……
可我偏要求!
于是,我囚禁了他……
CP:言简X楚煜铭
雷点:1.受囚禁攻,并且囚禁之后受还是受,攻还是攻。为什么这么写?作者的恶趣味!
2.攻受非处,并且本文三观不正,但并不代表作者三观。本文里没什么好人,不要以好人的眼光去看待他们的人生。
3.第一人称,雷者慎入!
4.此文be,如果我心软了,可能he,不过大概率不可能。
01正文部分:
我杀人了。
这不是玩笑,而是事实。
也许你会以为我疯了。
不,我没疯,我脑子很清醒,而且从没这么清醒过。
我很清楚地认识到我杀人了,我杀了我的父亲。
哦,确切地说应该是养父。
也许你会问:我为什么要杀他?
这可真是说来话长……
所以,我就长话短说了。
他是个变态!
真的!
所以他该死!
他是个酒鬼,又是个赌鬼。
我毫不怀疑,如果他手上还有那么点钱,他可能还会跟毒沾上边。
众所周知,一个人不会生来就这样的。
他也是。
我曾从他口中听说过他以前的一些事,当然他告诉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还不算太糟。
他说他天生喜欢男的,那时候高中刚毕业,什么都不懂,就跟朋友们去酒吧疯。
那是个gay吧。
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男人,长得很漂亮。也许用漂亮形容一个男人不是很适合,但一定很适合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说自己是酒吧的服务生。
真的只是服务生吗?听到这,我不禁怀疑,顺带在心里嘲笑了一番他那时候的天真。
后来,果真如此,那个人的身份不是服务生,是MB。
可我的养父依旧被那个人迷得神魂颠倒,甚至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
他称其为爱情。
可我不以为然,认为那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愚蠢少年被世间浮华迷了眼所犯的傻而已。
后来的事便不必多说了。
他为了那个人跟家里出柜,把父母都气得不轻。他妈妈本来身体就不好,这一气就气进了医院。
可是他倔啊,他不肯认错。
他带着自己仅剩的那些钱,跟家里断了关系。他家里挺有钱的,所以他手上的钱也是笔不小的数目。
只是不知他是不是被那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傻气一个劲地往外冒,他居然把银行卡密码告诉了那个人,还让那个人管钱!
我觉得那个人但凡有点良心,都应该被他一直以来所做的感动了,可是没有。
那个人卷走了他的钱跟自己的情人跑了。
我不得不感叹一句,真是个冤大头啊!
他后来也回过家,只是早已物是人非了。
他的妈妈最终还是不治而亡了,他爸爸虽然十分悲痛,可那时也已再娶了一个老婆,还生了个儿子。
他一下子就成了那个家里多余的人,甚至已经不能再称其为他的家了。
他的爸爸说他是耻辱,并说不愿再见到他。
只是最终还是看他可怜,给了他一些钱。
他带着钱到了这个城市里最黑暗的角落——贫民区。
看到这,你也许也会感慨一会儿:真可怜!
只是故事还没说完,别轻易就给他下定论。
从那之后,他也只是酗酒而已。
他的生活真可谓是“醉生梦死”。
在他拮据地喝不起酒的日子,也是他为数不多清醒的日子,就是那样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冬夜,他捡到了被冻得嚎啕大哭的我,那时我身上已经覆了一层不薄的雪了。
那年,他28岁,我3岁。
我不清楚,在那样一种境况下,他为什么要将我捡回家。
毕竟,在这贫民区内,那一天在我身边来来去去的人肯定很多,说不定连我的父母也在这里,只是他们都选择了视而不见、漠不关心,除了他。
他把我捡回去的那晚,我就发起了高烧,毕竟我在雪地里待了不知多久了。
本来年纪小就不怎么记事,一场高烧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