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不会旅途中受损。
他拉住了阮,他会错了他的意思。他告诉他跟母亲有关的这些衣饰,是希望向他的情人展示他的内心。他的母亲,是这个世界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人,没有人像已去世母亲那样爱他。她在他还是儿童时去世,靠着这些衣物,衣物上母亲残留的气息,他才得以在幼时那些孤独的夜晚入睡。
这回安南情人明白了,“你想看我穿上这件袍子吗?”
他把莱昂推到门外,他要他给他几分钟换衣服。
他从来没有穿过这样华贵的衣衫,太美了,而看看自己,光着脚站在地板上。显而易见,穿在袍子里面的这具身体配不上这件袍子,他该怎么办呢,也许他该把长发散开,他的长发是他身体上最华美的一样配饰了。
于是白人少爷就能在开门后看到这样一副场景:一位穿着和服的安南美人在镜子前站定,瀑布一样的长发铺在后背。他转过头来天真地向法国情人问道,我看起来像她吗?
在热吻的间歇他问莱昂,他还会让第二个人穿上他母亲的衣裳吗。莱昂把他放倒在床上,解开他身上的湖蓝色和服,用火热的吻洗劫他埋在真丝下的双乳。不会。莱昂向他保证,当然不会有第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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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很喜欢他给他的那枚红宝石戒指,他每时每刻都戴着,连睡觉时也不肯摘下来。这枚结婚戒指,虽然是莱昂开着玩笑套到他手指上的,可它到底是一枚尊贵的结婚戒指,而且曾经属于莱昂少爷的母亲。他戴着戒指的左手,他都不肯用这只手劳作了,担心委屈了手上的古董戒指。
他时不时地就伸出左手来端详。左手上既有红艳艳的红宝石戒指还有一只翠绿的翡翠手镯,这两样宝贝在他左手上一红一绿相得益彰,他心想真是巧合,刚好那么相配。他就格外爱用他美丽的左手去服侍莱昂少爷,用左手替莱昂戴手表戴袖扣,替莱昂脱衣服的时候也用这只手,爱抚的时候也是。做爱的时候……他拿左手摁在自己小腹上,感受着爱人的阴茎在柔软的肚皮下抽动。爱人的阴茎有力、强壮,令他感到痛楚,又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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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晚都同他那个同父异母的越南兄弟睡在一张床上。
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在半夜把阮给摇醒,然后逼他发誓他永远都会陪在他身边——他爱心血来潮是个贯病了,想起一出是一出。过后,他也没太把阮的誓言放在心上。
快要入睡的时候,他想起他那个被判道德罪的同窗,想起宣读判词时同窗那张煞白的脸,但一想到手里正握着温软光滑、没有汗毛的皮肤,他便放弃拷问自己了。阮赤裸的肩膀贴在他脸上,琥珀色肌肤上的温暖气息使人感到安宁。莱昂亲了亲那个肩膀,闭上了双眼,心想不会有人知情的,他只在永隆的这栋小楼房里跟阮这样做,等他去了西贡他就不会再这样做了。
他把阮戴红宝石戒指的手拉过来,握着那节手腕,然后脑袋去寻找阮的长发。头枕在像绸缎一样的长发上,手里握着绵软的手腕,他得要这两样东西才能睡得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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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昂喜好贴着他的脖子说直白露骨的情话,听得他面红耳赤,他不知道莱昂是不是一贯如此。他知道他并不是莱昂拥有的第一个爱人,但是莱昂一让他喊他那个越南语名字,他就很听话地唤他莲。
他听见莱昂对他说Jet,aime,便情不自禁地用手指解开长衫上的盘扣,再颤巍巍地把剥干净衣服的胸脯送给对方。
爱人用牙齿啃咬他那个平坦的乳房,从乳头传来尖锐的疼痛,他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他一发出呻吟,莱昂更得意了,捧着他的乳房又吸又舔,敏感娇嫩的乳头继续受苦受罪。
他的丝绸衣衫,每次穿好,不一会儿就又被脱下来了。他每天都要穿脱衣服很多遍。
他的美貌遗传自他的母亲。那是个秀气的富家千金,但是这个愚蠢的混血儿不知情,他一直相信他是妓女的孩子,他执着地认为自己卑贱,不单单因为他的黄皮肤,更因为他流淌着下流的血液。这让他甘心受人驱使,甘心被作践,也愿意接受一份毫无尊重的爱情。他的幸福,就是被爱人索取,他为他能令白人少爷快乐而感到快乐。他的法语学得太差,他不懂,不能把词汇和行为对应起来,他只知道莱昂会喜欢他的身体,那能让他快乐。
情人说他很美,是他所见过最美的。
他还从来没对莱昂说我爱你,他对这个少爷的爱那么饱满,时时刻刻跳动在他心头,他说不出那种赤诚炙热的表达情感的话来,不像法国情妇们唧唧哝哝的。他们东方人写的情诗,把心思埋得那样深,甚至不肯把情人的名字暴露出来,单写初夏的芙蓉如何清香美丽。阮不识字,他并不能作诗,他做一个任劳任怨的仆人会做的事情:把番石榴叠成好看的小山,摆放刀叉,准备饭菜,熨烫衣裳......凡此种种,他都必须亲力亲为,他的爱意都埋藏在这些细枝末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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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他只是来他身上找安慰,安南情人的作用价值就是充当填补他心灵空虚的一个宠物。一个爱宠。并不是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