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轻轻得坐在了任缓身边。
那是一个很年轻,也很英俊的青年。
他穿着灰色的西装,头发是略显凌乱却很有造型感的偶像头,修眉俊眼,神情落寞,眼底乌青,沉默得和那个漂亮的红衣女孩并肩坐在一起,宛如时尚杂志中的模特,令路人频频侧目。
崇止?任缓忽然侧头,叫了他一声。
你怎么知道是我?罗崇止低声问。
任缓略显轻快得指着鼻子说,人看不见的时候,其他感官都会格外敏感,你的味道我一闻就闻出来了。
我什么味道?罗崇止忍不住好奇了,他是一贯不喷香水的。
就是你个人的味道啊,混合着所有你爱吃的爱用的一切东西混杂在一起的味道。任缓说。
你对那个CLaude也是这样靠味道辨认的吗?罗崇止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
是的吧,也不完全是。任缓声音低了下来。
我要回去了。罗崇止冷静得说,今天的他,和平时那个冲动的、热情洋溢的吊儿郎当的、总是有无限Jing力的富二代公子没有半点相似,令任缓有些陌生,不由得心里有些难过。
我要回英国了,他说,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太冲动了,对不起。
但是我还是想请求你,他把请求两个字咬得很重,请求你和我一起回去,只要治好你的眼睛,我就不会再缠着你。
我已经联络好了英国最好的脑科医生,成功率很高。
你不嫁给我,不爱我,都没关系,我不会再强求,我只希望可以治好你的眼睛。我们在一起这么久,就当是朋友也好,为了这一点情谊也好,治好你的眼睛,我这辈子才能安心。
他侧头去看面容沉静的任缓,如果我那天没有推你你也不会这样,缓缓,就当我求你吧。
不是你的错,任缓垂下眼帘,你不推我,这块血块在我脑子里,看不见也是迟早的事。
你非要这么固执吗?罗崇止的声音沉了一分。
谢不凡说我对不起你,任缓自顾自得说,我想了很久,我是对不起你,在遇见你开始,我的生活就是一滩烂泥了,你不应该陪着我烂下去。
你胡说什么!你一直都很好,很干净!遇见你之前,生活糜烂的人是我!罗崇止终于有些绷不住了。
不,你不明白。任缓摇摇头。
我不会去英国的,任缓说,而且手术成功几率再高,还是有失败的可能性,我的家人可以接受我百分百的失明,但是承受不了任何彻底失去我的风险,你明白吗?为了他们,我不想冒险。我希望你和我的生活彻底切割,不要到以后,就现在开始,你就要远离我。
你就这么讨厌我吗?罗崇止苦笑。
不,我很喜欢你。我是真的,很喜欢你,所以我想在你对我彻底失望、甚至恨我、厌恶我之前,永远离开我。她的眼睛像是盯着虚空中什么东西,笑得清苦。
那你就不怕我现在就恨你吗?他一下拔高了声音。
恨与恨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即使你恨我,也是干净的恨。她笑了笑。
为什么?他终于忍不住问,我们在一起四年了,难道抵不过你和那个人在一起短短几个月吗?我究竟哪里不如他?
因为我爱他,任缓声音很低,很柔,即使在阳光下依然让人仿佛置身于大雨滂沱的夏日午后的Yin霾之中,他比我的眼睛、我的命都要重要。我以为再也看不见的时候,我想过自杀,可是当他出现,我就觉得这辈子一直瞎下去也没关系。在我心里,在这世上、万事万物,都不能和他相提并论。
罗崇止很久很久没有说话,只是茫然得坐着,脑子里乱哄哄的,连苦笑都失去了力气。
爱是没有道理的。所以他爱任缓。
所以,他愿意为了她千里迢迢追来这个城市,所以他可以不在乎她没有那么爱他,所以他愿意等。
只因为他相信等是有意义的,只因为,他相信,至少任缓也有那么一点爱他。
从他荒诞放荡的19岁开始,一直到现在,快五年了,他的所有用心,所有热切不求回报的爱,他以为一定会有回报,但终究是毫无意义。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爱她,是不是能有她说的,她对那个人那样的、世间万物都不能比拟得深刻沉重,他不能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是他至少可以拍着胸脯说,他已经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最深、最重的爱了,只是她不需要,也不在乎。
她用一种他无法理解的深情,全心全意爱着一个她早已失去的,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人,为了这个人,她宁可推却所有。
他摇摇晃晃得站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戒指,单膝跪下,牵起任缓的手,想给她套在无名指上,却发现小了一圈套不上,只能勉为其难套在了小指上。
他自嘲得一笑,连他准备的求婚戒指也和她格格不入,就像他在她心里的位置,充其量,也就是小手指,和这枚戒指的归宿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