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她落座,又回到厨房将冰箱里最后一盒什锦虾仁倒进锅里,随意翻炒了几下便装盘了。
我可不是故意谦虚,说了是“家常菜”真的确实都是家常菜,外面那一大桌子连同锅里的米饭都是老子刚才遛狗的时候在街口那家“惠民家常菜馆”里打包回来的。
不要说我对未来的嫂子不上心,盘子我还选了藕荷色的,跟她今天的风格特别搭。
其实我还炖了一锅鸡汤,现杀现宰的老母鸡,两分火候三个时辰,这个时节喝最最养人。可惜那是留给我哥的,一滴我都不会给她喝。
我开了瓶红酒,端着林染笙最喜欢的手工水晶杯欢迎她的到来。她笑颜如花,认真地品尝了每一道菜,对我的“手艺”简直赞不绝口。
二十多块钱一个菜,这一桌加起来不到两百。
唐晓婉是唐氏的千金,我想以她的身价应该还没机会吃过这种“惠民大餐”。
——今天,爷也算是带她开开眼。
几个星期以前,唐氏这两个字对我来说除了是个能经常从电视机里听到名字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当然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具体有多牛逼,但我最起码想明白了丁沐哲之所以能活得那么油滋水亮的,既不是因为他是个战地医生也不是因为他那个悬壶济世的父亲,他的豪车他的名表他那一身恨不得闪瞎人狗眼的行头大概都归咎于他有个姓唐的母亲。
所以我真的很好奇,这个叫做唐晓婉的女人,愿意和我哥在一起,到底图什么呢?
——她不缺钱,不缺地位,是个男人能给她的东西她都有了。
而且比起我认识的大部分的女人,她更漂亮更聪明也更主动,这点从我和她为数不多的两次见面中就能看出来。
至于说爱情,我觉得那玩意儿甚至不该是她会去考虑的东西。只怕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摞起来比她唐氏的中央大厦还要高了。
这样的一个女人,挑来选去,竟然找了个冷冰冰的瘸子?
这问题困扰了我很久,此刻看着唐晓婉的时候我突然间好像就明白了什么,忍不住便低头笑了。
她想要的东西——哥,你真的给的起吗?
“你笑什么呢?”唐晓婉放下筷子,饶有兴致地歪头看着我问。
“没有,就是突然想到第一次在舞会上见到你,你指着我问丁沐哲‘这人是谁?’我当时真是被吓一跳,心想这姑娘可真有意思。”
“那后来也不见你请我跳舞?”她好像在撒娇一样冲我眨了眨眼。
“说实话你可别笑啊,我压根儿就不会,我可没我哥那么斯文,从小到大就翻墙头打野狗了,弹琴跳舞这些上得了台面的东西我一概不会。”
“翻墙头打野狗?哈哈,林落你可太逗了。”她掩着嘴,笑声像铜铃一般,真诚而又清脆。
可惜,我丝毫没觉得她有意思,她也并不是真心在说我逗。以上这几句干涩无聊的对话我们都给足了对方面子,这点大家心知肚明。
不过再按这个节奏聊下去,恐怕真的要变成相敬如宾的家宴了。
——两百块钱也是钱,不能白瞎了。
“晓婉姐……”我轻声唤了她一下,垂眸含笑地问:“我……还能叫你晓婉吗?加个姐总觉得怪怪的。”
她拢了拢头发,很大方地莞尔一笑,“哎,我记得你以前不是挺拽的吗?怎么现在还学会客气了。”
“谁让你冷不丁跟我哥好上了。”我撇了撇嘴,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说:“我哥那个人,在家里整日就是长兄为父的作派,凶得不行,以后你慢慢就知道了。”
她又笑了笑,低头拿起筷子随意翻动了一下餐碟,没说什么,也没有吃我夹给她的菜。
这个女人的优雅中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骄傲。而且她还很年轻,这份骄傲中更是隐藏了一把锋利的刀。
这一点其实和林染笙很像。
曾有媒体评价过林染笙,说他表面端庄随和,实则自命清高,经常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人家是痴迷于艺术的小王子嘛,“自命清高”这四个字并不会有损于他的形象。
于是他就游走在这层层的壁垒之下,用高雅掩饰他的挑剔,用冷傲掩饰他的残酷,用所谓的痴迷艺术来掩饰他对这人世间的厌恶。
二楼有一间琴房,就在我卧室的隔壁,里面摆放着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
痴迷?那是个什么境界咱是不懂,我只记得从我住进这个家到现在,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钢琴的声音。
饭后,我和唐晓婉端着酒,肩并肩地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美其名曰等我哥。
我和她碰了下杯,随意问道:“为什么会和我哥在一起?”
她没有拒绝和我坐在这里,没有拒绝和我喝酒,自然也不会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其实一开始,是因为家里长辈的撮合。”
“哦?”我挑了挑眉看向她,又问:“那你觉得我哥这个人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