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他在欢爱的间歇向莲发誓,倘若有一天他嫌他老了,嫌他不再漂亮了,不用莱昂少爷吩咐,他自己会去了断自己。
他的生命就像一只蝴蝶,一朵鲜花一样,当他不再漂亮了,他就去死。
坦白说,莱昂少爷并不理解。其他情妇,他的那些白人女子们,她们也经常向他念叨一些死呀活啊的话,所以莱昂认为一位合格的、富有韵味的情人大概都是这样多愁善感而神经质的。当她们的愁情发作,这意味着她们需要爱抚和甜言蜜语,需要沉浸在男子的爱意中。原来东方情人也是这样的,他听见阮说他愿意为他而死,心中喜悦,但是表面上不动声色,仍旧拿他那些哄女人开心的情话去哄对方。
除了来总督府约会,莱昂不大愿意让他的安南情人出门,他更愿意阮天天待在家里。警察署就在总督府隔街的对面,那里常有政治犯出入,都是些很恶劣的政治犯,每天晚上都有卡车从警察署的后院驶出,拉着装在车厢里的政治犯,到城外的矿场去执行死刑。
他告诉阮,不远处那个四四方方像罗马皇宫一样的建筑,那是警察署,平时他来总督府时要当心别跑去警察署那里。
阮仍旧保持撅着屁股跪在椅子上的姿势,白人少爷拍了下那个刚刚伺候过他的圆润屁股,愉悦地说你先去车上等我,今天中午我跟你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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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莲拔出警卫的枪打死政治犯的时候,他吓了一跳。他在那一声枪响里看到他自己,一匹骡子,那样的牲口。
莱昂会用枪,他住进西贡上城区之后没少跟着首府的白人绅士们去森林打猎,这是绅士之间的社交方式。莱昂有两杆枪,一支十毫米内径的温切斯特步枪,一支小巧的马格南左轮手枪。
他不能理解白人男子的这种兴趣。变相的屠杀。莱昂把他带回来的死鸟兽,做成标本摆在办公室里。
政治犯脖子上流着血的洞,和鸟兽脖子上的弹孔重合。
那个政治犯有着斑纹马一样的皮肤,等他靠近后才发现蠕动的黑斑纹下是鲜红的生肉。反叛奴隶的皮肤如皮革一样,一缕缕地被剥下,从手指到肘部爬满黑色的苍蝇,底下则是红色和白色,白色的是蛆虫,沤在血肉里的蛆虫。他像只街头艺人的猴子,蹲在地上,手上挂着铁链。政治犯刚刚被刑警从审讯室牵出来。破衣烂衫,他差点以为那是个乞丐蹲在地上。
所有人都没预料到那个乞丐一般的政治犯会突然向白人长官的安南佣人身上扑去,那只肮脏的血手牢牢抓住了安南佣人的白绸裤,安南佣人呆立在原地,身体僵硬。莱昂迅速冲上去把阮拽开,又回头照着那个政治犯的头踹了一脚,一气呵成。负责看守的警卫追上来,莱昂抽出警卫的手枪,开枪打死了政治犯。
——莲既然这样看待他的同族人,像踹一条狗一样用穿着锃亮皮鞋的脚去踹人,就未尝不会这样看他。他也清楚他的身份,背叛了自己的同胞去洋人那里做一只任人驱使的金丝雀。
我本该逃脱,但除了法国情人之外,我什么都不存在了。
政治犯扑上来,安南情人立即躲到高大的法国情人身后,那人扑了空倒在地上。法国情人上去踹了他一脚,把那颗灰色的脑袋踢开。
法国情人跟警察要来手枪,装上弹夹,开枪。
他不知道自己脸色煞白,天太热,太阳太烈,血腥味太浓,他要昏过去。莲握住他的胳膊问他怎么了,他便闭眼倒在莲怀里。莱昂把他架进车里,命令他闻嗅盐,柔声责怪他:我跟你说过了别乱跑,这里不比永隆。
莱昂听不懂那个政治犯骂了什么。婊子,每个民族的语言都有这个词,每个民族都有这样的女人——靠出卖身体生存,乐意放弃尊严取悦金主的女人。
政治犯骂安南情人是婊子养的。狗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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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好几天,他总能闻到莱昂身上有枪弹的火药味,他一靠近他,腿就发软。
莱昂少爷对他倒是格外的宽容有耐心,他心想阮是第一次看见死人的场景,精神紧绷是正常的,缓过这几天就好了。
反叛运动在殖民地上是常有的事,革命党从来就没消停过。有几遭他们在家里听见街上乱哄哄的,夹着砸碎玻璃的声音和法国女人的尖叫。警察来了,放几声枪。隔天警察局局长挨个登门给社区居民们道歉,保证这种事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
公共苦役在街上洒水清洗血迹,门窗玻璃很快就换好了,下过一场热带暴雨血腥味就被冲掉了。妇女们可是被吓得不轻,好几天不肯出门,她们的沙龙也因此中止了一个星期。
当地村民烧了一座教堂,莱昂在早餐时从报纸看见新闻报道。莱昂少爷评论道:主事的神职人员全是些慈善家,从来没有欺压过交趾支那人民。莫名便成了愚民泄愤的靶子,这未免太过分。
他突然又想起了那个残臂的政治犯,还有政治犯那张满是污血却大义凛然的脸。咖啡便眼睁睁地斟到了杯子外面。
你怎么了?莱昂冷不防地发问,吓了他一跳。
莲笑了一下,